Ⅰ 沈石溪关于狼、豹、豺的书有哪些越多越好,拜托了!在线等!!
《狼王梦》《狼世界》
《第七条猎
《退役军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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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猎雕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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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狐》,《盲孩与弃狗》,文学作品
《沈石溪动物小说自选集》,
《圣火--沈石溪获奖作品集》,《战争与女人》。
《老鹿王哈克》,
《残狼灰满》,
《象王泪》,
《红奶羊》,
《再被狐狸骗一次》,
《保姆蟒》,
《疯羊血顶儿》,
《混血豺王》,
《野猪囚犯》,
《沈石溪动物故事系列》,
《沈石溪动物小说文集》《灾之犬》
《智取双熊》
《野猪囚犯》
《藏獒渡魂》
《老鹿王哈克》
《丹顶鹤再嫁》
《情豹布哈依》
《虎女蒲公英》
《最后一头战象》
《逼上梁山的豺》
《雌孔雀的恋情》
《红嘴相思鸟昂贵的彩礼》
Ⅱ 读书感悟850字左右
拉过春姑娘的手,扇去夏伯伯的汗珠,捧起秋姑娘的连衣裙,挤走冬爷爷的冷漠无情。伴随着我十一年健康成长得就是那无声而又真诚的伙伴——书。在那个世界我想一个新生儿,如饥似渴的吸取着知识的养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阅读已成为我必不可少的习惯。在书中,我感慨良深。
书柜里的书数不胜数,如《双面猎犬》,《混血豺王》,《心怀感恩成就梦想》一个人成功,要知恩图报,《给你的成长加点自信》成长的征程在宁静的小巷,也在泥泞的岐途,时而温暖,时而寒冷,然而无论身处何地,只要内信拥有那份自信和勇气,面对再多的困难,你一样可以笑得从容。
最值得一提的是,《双面猎犬》这本书,主主要写了血管流淌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的白眉儿,这就注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
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在它饥寒交迫的童年时代帮助过它,它不忍心要杀曾给过它温暖的兔嘴。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的眼睛。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他无法再在猎户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一直地位最低的“苦豺”。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刻狼群,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新一代豺王。然而,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这让它的灵魂撕裂般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曲折的生存竞争,也让它迸发出更加催人泪下的人性光辉。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世界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有节奏鲜明的诗歌,有行云流水的散文,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有离奇古怪,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徜徉在书的海洋里,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Ⅲ 沈石溪动物小说品藏书系全集名称有哪些
全集共有26册,分别为以下这些:
《牧羊神豹》
《白象家族》
《虎娃金叶子》
《大鱼之道》
《最后一头战象》
《第七条猎狗》
《再被狐狸骗一次和乌鸦做邻居》
《戴银铃的长臂猿》
《斑羚飞渡》
《骆驼王子》
《雪豹悲歌》
《鸟奴》
《狼王梦》
《双面猎犬》
《黑熊舞蹈家》
《疯羊血顶儿》
《混血豺王雄狮去流浪》
《红飘带狮王》
《王妃黑叶猴》
《一只猎雕的遭遇》
《残狼灰满》
《象母怨》
《兵猴传奇》
《野犬女皇》
纯手工,望采纳。
Ⅳ 很想看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希望有人能分享,谢谢
大致的梗概:
猎狗洛戛和母豺达维娅在追捕过程中跳上漂浮在怒江上的一个朽木桩上,朽木却被怒江冲走了。洛戛和达维娅意外地来到了野猴岭,互相相依为命,共同赶走了野猴群,达维娅肚子里还怀上了洛戛的孩子。不料,洛戛的主人阿蛮星顺着怒江找来了,洛戛背叛的达维娅,达维娅一气之下把洛戛撞下了怒江。
达维娅没有了依靠,只好徒步朝怒江上流走去走回豺群。因为达维娅肚子里的是豺和狗的杂交种,个头特别大,所以产崽时产道破裂,失血过多,濒临死亡。它用它最后的生命,为它的儿子——白眉儿物色了一位继母。可是当秃鹫来清理它的尸体时,却暴露了它扼杀白眉儿继母的孩子的罪行,从此,白眉儿无人抚养。还因毛色不同而被排斥,被贬为苦豺。一次,豺群遇到一头怀疑有陷阱的牦牛,白眉儿出乎所有豺意料地做出了豺王夏索尔才能做出的动作——空中噬喉。夏索尔感觉到白眉儿将是它王位的竞争对手,于是打算趁白眉儿还没长大将它逐出豺群。
一次捕猎,白眉儿放跑了豺群守候多时的猎物,豺群众怒,夏索尔理直气壮地赶跑了它。白眉儿在森林里流浪,无意中遇见了寨子里的酒鬼,当上了他的猎狗。可酒鬼不让他狩猎,反而让他偷鸡,结果被扣上了小偷的罪名。酒鬼只好把白眉儿卖掉。正当它即将被打狗棒夺去生命时,村长阿蛮星买下了他。后来又因为村里丢了鸡而错怪白眉儿。白眉儿很清楚那是狐狸干的,可是它不会说人话,加上它以前有过偷鸡的罪,所以只有抓到小偷才能还它清白了。于是白眉儿风餐露宿,费尽千辛万苦逮住了那对狐狸夫妻,成为了阿蛮星的爱犬,把他的老猎犬——黑虎也比了下去。
这是《双面猎犬》的内容梗概,下面是《混血豺王》,连的
一次狩猎,白眉儿遇上了对自己有大恩大德的母豺兔嘴,它进退两难,因为老黑狗就在跟前。无奈之下,它把兔嘴带进石缝,尽管被老黑狗发现,也尽力保护兔嘴。仗着阿蛮星对白眉儿的偏爱,老黑狗被冤枉了。于是老黑狗决定用自己残余的生命告诉主人——白眉儿是一匹十恶不赦的豺!那次,阿蛮星买回一头牦牛,却野性十足,白眉儿只好使出豺会狗不会的招数——掏肛门。再加上老黑狗的狡猾的计谋,白眉儿被逐出了村寨。
白眉儿试图回到豺群,是兔嘴用自己的鲜血掩盖了白眉儿身上狗的气味。夏索尔无计可施,只得接纳白眉儿。一次,狼群侵入豺群的领地,虽然狼群“人”少,但狼比豺强壮得多,智力也不比豺差。豺群惨败。狼群把豺群逼到了怒江边缘,要豺群泅水过去开辟新领地。这时,兔嘴因为瘸腿而不敢过江,被误以为要反攻,狼群围上来,白眉儿不顾一切保护兔嘴。它英勇地与狼王纠缠起来,兔嘴还为了白眉儿双目失明。众豺见状,公豺们也勇敢地出击,母豺形成包围圈保护幼豺。狼群被打败了,白眉儿从此被拥戴,登上了豺王宝座。善良的白眉儿没有把夏索尔咬伤致残,也没有赶跑他。于是夏索尔便寻机报仇。
冬天,豺群要穿越风雪垭口,因为兔嘴又瞎又瘸,严重影响速度。溶洞里,豺群把贪婪的目光投向了兔嘴。白眉儿豁出去了,它要用它的死,换来兔嘴的生,虽然它知道没有它,兔嘴也活不下去。但兔嘴为它奉献了这么多,它忍心把兔嘴推向火坑吗?这时,兔嘴猛然跃起,撞在了岩壁上,为豺群送来了可餐之食。
发情期到了,母豺蓝尾尖做了白眉儿的妻子,产下了一双儿女——黄圆和黑圈。
本来幸福的生活,又被猎人搅乱了。
一天,豺群的大本营被白眉儿的前主人阿蛮星发现了,白眉儿手下留情,放跑了阿蛮星,并杀死了一匹大公豺察迪,救了阿蛮星。阿蛮星许诺不把猎人们带到这里来围剿豺群,可是阿蛮星爽约了。豺群没有办法,只好把幼豺留在洞里,并把猎狗和猎人们引到更远的地方。可是灵敏的猎狗鼻子搜出了幼豺,并把幼豺绑在一起,拴在一根木桩上引诱豺群,猎人们就藏在树丛里守候。没有办法,为了救出幼豺,白眉儿暴露了自己狗的身份,咬断了麻绳,却被猎人捉住,并发现是一匹豺。白眉儿两条前腿都断了,尾巴也被打掉,还被豺群抛弃。阿蛮星企图留它一条生路,让它重新做自己的猎狗,一起围剿豺群。生命固然可贵,可世界上还有一种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白眉儿拒绝了,最终倒在猎枪下。
Ⅳ 求沈石溪写の《双面猎犬》《混血豺王》读后感
读《混血豺王》有感
《混血豺王》这本书很特别,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很深,这是一本动物小说,是故事大王沈石溪的着作之一,也是《双面猎犬》这本书的续集。这本书里的主角虽然是只半豺半狗搞不清是什么的动物,但它身上所具备的精神,感情上的重情重义、知恩图报,坚持不懈,是有些人类根本无法做到的。
这只半豺半狗的动物叫白眉儿,它经历了非常大的生死考验和更大的情感磨难。它机智勇敢,乐观向上,虽然曾被埃蒂斯红豺群抛弃,但它从未放弃,勇敢的活了下去。经历重重险关,成为阿蛮星的猎狗,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它是豺的真像在老黑狗的阴谋下暴露了。随后,它又是一只无依无靠,分不清是豺是狗的动物。再次的失败,它仍没有放弃,它凭借着一身的本领当上了豺王。偶然的一次相遇,严重地破坏了埃蒂斯红豺群的生存。在阿蛮星带领的一支狩猎队周旋时,它为了救大家,放弃了所有,放弃了一切,,舍己救豺,使豺群获救,当然又一次暴露了身份。然而,它面对猎人没有投靠,没有依服,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结束了精彩的的一声。
它的死是光荣的,它的死是无畏的。它完全可以活下来的。它愿意放弃所有,去保护自己的妻儿,保护自己的豺群。白眉儿的坚持不懈更是令人赞佩,在它面临重重危机时,它坚持了下来,它抗了过来,它没有丝毫退缩,它也有生命,它为了自己的生存去努力了,去拼搏了,去赌注了。而不像有些人,遇到点小小挫折就放弃了,从来没有努力过,没有去尝试过,更没有去拼搏过。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白眉儿是挺过了多少灾难,经历了多少不幸,遭受了多少欺辱,才凭借自己的力量当上了豺王!而它,又是怎样的努力,去搏得了主人的信任。对于一个动物而言,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啊!它可以舍弃生命,舍弃所有,去就会亲人,去保护大家,。而又有多少人,贪生怕死,在危难时刻自己逃命,永远把自己看作第一位,这是多么的自私,甚至多么可耻啊!一个动物,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它做到了!虽然,它犹豫过,,的确,这样做,它将没有活路,只有死路一条,它没有想过自己逃跑,它想到的,是大家的存亡!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打翻了五味瓶,感慨,佩服,惋惜,直到惭愧。我没有白眉儿的那种坚持永不放弃的精神。遇到一个难题,我没有先去试一试,而是犹豫自己行不行。我错了,彻彻底底的错了!相比之下,我生活中的绊脚石少之又少,这么一个小难题,竟让我学会了放弃!我开始检讨,深深的检讨,以后,我要改变,变成一个永不服输的人!
这本书令我感慨万分,使我深深的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真应该好好学学白眉儿身上那种令人佩服的精神!
四年级开始,我被动物作家沈石溪的作品吸引了。先后阅读了《双面猎犬》、《混血豺王》、《雪豹悲歌》、《第七条猎狗》······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混血豺王》。
《混血豺王》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在滇北高原的日曲卡雪山,一只名叫洛嘎的公猎狗,和一只名叫达维亚的母豺生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儿。白眉儿出生不久,就成了没有爸爸妈妈的孤儿。白眉儿在豺群中受尽白眼、鄙夷、欺辱,在苦难的煎熬中一天天长大,成为艾迪斯红豺群排序最末端的“苦豺”。
本书主人公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排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但命运并未就此画上句号。它的血管里流淌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在它饥寒交迫的童年时代帮助过它,它不忍心咬杀曾给过它温暖的兔嘴。它偷偷放跑了兔嘴。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的眼睛。http://www.31myhome.com/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新一代豺王。然而,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这让它灵魂撕裂般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曲折的情感纠葛,更加血腥残忍的生存竞争,更加云谲波诡的命运沉浮,也让它迸发出更加催人泪下的人性光辉。
当看红豺群陷入集体灭亡的困境时,白眉儿在这关键时刻不得已暴露出了自己狗的血统,解救了整个豺群。然而它却死在了昔日主人“阿满星”的枪口下时,我伤心地哭了。我觉得动物也有情感,甚至比人类还要浓烈。我看到豺的世界里有成年豺对幼豺无私的奉献,成年豺之间有猜疑和嫉妒,也有争夺王位时惨烈的互相残杀。
我以前看的书大多是童话和漫画,看着这几本被我看完的厚厚的书,我很有成就感。妈妈说这就是小说,小说有完整的故事,内容更丰富生动。我喜欢看书,我以后要读更多的书。
沈石溪,这个人想必大家都熟悉吧。他的动物小说有《狼王梦》、《第七条猎狗》、《混血豺王》....最近,我就阅读了他的作品《双面猎犬》。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半豺半狗的混血动物,它勇敢无谓、坚持不懈!它就是在这本书内大名鼎鼎的白眉儿。
为什么说它勇敢无畏呢?因为它在豺群的步步紧逼下还依然挺胸抬头、勇猛出击,甚至还在怎么危险的处境下练就了“空中嘶吼”的好本领。
为什么说它坚持不懈呢?因为它不管是做苦豺还是做流浪豺还是做人类的猎犬它都不泄气不灰心,心里永远充满希望,乐观积极。
它的母亲是正宗埃蒂斯红豺达维娅,它的父亲是人类的猎犬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的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和一条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的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军犬所生的洛戛。
读完这本书后我欣赏母豺达维娅在野猴岭上和野猴们对抗的做法,不惜把自己弄得遍体凌伤,竟还牺牲了半条尾巴。我欣赏村长阿蛮星那种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高尚品质。当然我最欣赏的还是我们的主人公白眉儿啦~!
读完这本书后还有一些是我不欣赏的,豺王那种充满嫉妒的心理处处陷害幼小的白眉儿,老猎犬黑虎也是这样。我不欣赏小老头自己不去让白眉儿去偷鸡的做法,巫婆那种封建迷信的做法。
好人有好报,最后白眉儿成为了村长阿蛮星的优秀猎犬。
《双面猎犬》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坚持不懈和勇于前进,才是最好的让人敬仰你、器重你的最佳办法。
《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篇,记录的是白眉儿的后半生,塑造了一个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豺王形象,让你在感动的同时,不能不思考生存之道。
毫无疑问,白眉儿是个特别重情义的混血,在寨子里,他跟着主人阿蛮星一起出生入死,个人价值得到了极大地体现,他也特别满足这种生活。主人甚至于把象征身份和地位的漂亮护脖儿从已经衰老的大黑狗身上带到他的脖子上,在寨子里更是得到了除去大黑狗之外的所有人和狗的尊重,只有大黑狗一直认为白眉儿是一只豺。在一次主人单独狩猎中,大黑狗证实了自己的猜测,白眉儿碰上了从小对他照顾有加的兔嘴——一只落单的豺,在主人无法下去的雨裂沟里,白眉儿放过了兔嘴,并警告了大黑狗,大黑狗在雨裂沟里斗不过白眉儿,只能寻求主人的帮助,可惜的是,主人面对已经失宠的他,根本就不相信,硬拉着大黑狗根白眉儿越追越远。这一次,为白眉儿身份的曝光埋下了伏笔。
一次主人新买的牦牛疯了,在手无寸铁的紧急情况下,只能依靠白眉儿。白眉儿拼尽了全力也无法阻挡牦牛,为了救出主人,他使出了豺的独家本领;掏肛门。最后主人得救了,也不象以前那样信任白眉儿了,最后,大黑狗使主人对白眉儿的最后的信任也丧失殆尽。
在大黑狗感到生命已经远去的时候,他想的更多的是主人这么多年来对他的照顾,他明明知道白眉儿是豺,但主人还埋在鼓里,他想用自己最后的生命提醒主人,赶走白眉儿。于是,他趁白眉儿不在的时候来到白眉儿的狗窝,咬牙把自己咬伤,连肠子都出来了,只留下一口气儿,在白眉儿回来后和他假意撕扯一番,引来主人。阿蛮星面对这种惨状,认为是白眉儿下死亡死手,加上之前的怀疑,最终赶走了白眉儿。
白眉儿又想办法回到了豺群,在豺群面对野狼的驱逐不得不离开家园的关键时刻,他为了救兔嘴,扑向了狼王,得到大家的的认可,当上了豺王。由于狗的血脉,他没有依照惯例赶走原豺王夏索尔,尽心尽力地带领着豺群在草原纵横,并得到爱情的青睐,有了自己的儿女。这美好的一切,因为阿蛮星的出现被彻底破坏了。正常情况下,豺群是不会惊动带着人类的,但是,白眉儿望着人类时眼里的柔情让夏索尔捕捉到了,夏索尔惊动了阿蛮星,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人和豺对上了。为了救出旧主人,白眉儿杀死了豺群中年轻力壮的生力军——察迪。没想到的是,主人阿蛮星不遵守诺言,脱险后带着大队的人和猎犬围攻豺群,为了救出幼豺,白眉儿不惜暴露狗的身份,幼豺得救了,受伤的白眉儿却又一次被豺群驱逐,最后被人类打死。
白眉儿所代表的是人间美好的情感,但是,就是这种情感毁灭了他。在当猎犬的时候,他不忘恩情放了兔嘴,在当豺王的时候,他为了报恩放了旧主人阿蛮星,他想两头兼顾,但是,他所处的这两方面却是死敌,到头来,猎犬里没有他的位置,豺群中也容不得他,只能是以悲剧告别人世,真的是鱼翅与熊掌不能兼得。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篇,记录的是白眉儿的后半生,塑造了一个有情有义,有勇有谋的豺王形象,猎狗形象,让你在感动的同时,不能不思考生存之道。
白眉儿是个特别重情义的混血,在寨子里,他跟着主人阿蛮星一起出生入死,个人价值得到了极大地体现,他也特别满足这种生活。主人甚至于把象征身份和地位的漂亮护脖儿从已经衰老的大黑狗身上带到他的脖子上,在寨子里更是得到了除去大黑狗之外的所有人和狗的尊重,只有大黑狗一直认为白眉儿是一只豺。在一次主人单独狩猎中,大黑狗证实了自己的猜测,白眉儿碰上了从小对他照顾有加的兔嘴——一只落单的豺,在主人无法下去的雨裂沟里,白眉儿放过了兔嘴。
白眉儿又想办法回到了豺群,在豺群面对野狼的驱逐不得不离开家园的关键时刻,他为了救兔嘴,扑向了狼王,并战胜了它。白眉儿得到大家的的认可,当上了豺王。由于狗的血脉,他没有依照惯例赶走原豺王夏索尔,尽心尽力地带领着豺群在草原逍遥自在的生活,得到爱情的白眉儿,有了自己的儿女。这美好的一切,因为阿蛮星的出现被彻底破坏了。
白眉儿望着人类时眼里的柔情让夏索尔捕捉到了,夏索尔惊动了阿蛮星,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人和豺对上了头。为了救出主人,白眉儿杀死了豺群中年轻力壮的优秀大公豺——察迪。没想到的是,主人阿蛮星不遵守诺言,脱险后带着大队的人和猎犬围攻豺群,为了救出幼豺,白眉儿不惜暴露狗的身份,幼豺得救了,受伤的白眉儿却又一次被豺群驱逐,走向死亡。
白眉儿所代表的是人间美好的情感,但是,就是这种情感毁灭了他。在当猎犬的时候,他不忘恩情放了兔嘴,在当豺王的时候,他为了报恩放了旧主人阿蛮星,他想两头兼顾,但是,他所处的这两方面却是死敌,到头来,猎犬里没有他的位置,豺群中也容不得他,只能是以悲剧告别人世,真是可怜哪。
施振野
读《双面猎犬》《混血豺王》有感
在人迹罕至的野生丛林中,生活着埃蒂斯红豺群。在埃蒂斯红豺群里,生活着一只混血儿——白眉儿。
它长得长腿细腰,眉眼间有块醒目的白斑,矫健而又英俊。它的母亲是红豺群中最年轻漂亮的母豺,它的父亲是狩猎技艺高超的猎狗。由于种种原因,它失去双亲, 在埃蒂斯红豺群里成为地位微卑的苦豺。它在一次狩猎中捅了篓子,被迫离开豺群,投靠人类做了猎犬。它依靠自己灵敏的嗅觉和丰富的丛林生活经验,机灵的抓住 了真正的偷鸡贼,在狩猎中抓住了珍贵的猞猁。从此,它凭着自己的努力成了猎户寨的狗群领袖,由一个卑鄙无耻的偷鸡贼,摇身变成了灿烂的明星。可是,它的血 管里流着的是半豺半狗的血,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
在一次狩猎中,它遇到了曾经给过自己温暖的母豺兔嘴,它不忍心杀害曾给过自己温暖的兔嘴,偷偷地把它放了。它瞒过了主人,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 由于老黑狗蓄意报复,它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本性,被迫逃出山林。它回到了它出生的地方——埃蒂斯红豺群里。从此,它跟着豺群并肩狩猎,依然做着最不起眼 的苦豺。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它奇迹般的打败凶悍的恶狼,由苦豺耀升为埃蒂斯红豺群新一代的豺王,可是,它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要做一只自由的野豺,还是 做一只忠诚的猎犬。这让它灵魂撕裂般的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的情感瓜葛。最后,它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埃蒂斯红豺群的幸福生活。
读完这两本厚厚的书,我彻底明白了什么是机智勇敢,什么是毅力。这两本书的主角白眉儿,为抓住真正的偷鸡贼在冰天雪地中呆了7天。它那惊人的毅力让我惊 讶,我们也应该像它一样,无论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勇于前进!
自评:动物小说也是来源于生活实际。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精彩的书,而最令我感动也是最让我难忘的还是《双面猎犬》和《混血豺王》了。
《双面猎犬》和《混血豺王》的作者是号称“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这两本书的内容是连在一起的,它们的主人公是一只是豺而非豺、是狗而非狗的动物——白眉儿,在它身上发生了一串这样的故事:
在滇北高原的日曲卡雪山上,一只名叫洛嘎的公猎狗在怒江边追逐一只名叫达维亚的母豺时不幸与达维亚在珍珠粟树上被困于江心。
两天两夜后,珍珠粟树终于在一个名叫野猴岭的地方再度泊案。为了生存,猎狗洛嘎与母豺达维亚只能互相依靠、互相协作,共同狩猎。它们战胜了诡计多端的猴群,建立起了温馨的小家庭。不就,达维亚就怀孕了。
可是在临产前,洛嘎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突然出现在野猴岭,对主人无限忠诚的洛嘎立刻抛妻弃子,达维亚恼羞成怒,将洛嘎杀死,回到阔别两个多月的豺群,半个月后产下一只雄性幼崽,取名白眉儿。
达维亚产下白眉儿后便一病不起。为了让白眉儿活下来,它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巧设毒计,杀死母豺黑蝴蝶的儿女,让蒙到鼓里的黑蝴蝶心甘情愿的当起了养母。然而达维亚死后不久,事情败露了。黑蝴蝶立刻终止抚养白眉儿,而白眉儿受尽白眼、鄙夷、欺凌和屈辱,在苦难中一天天的长大,成为豺群中最末端的“苦豺”。
白眉儿虽然是“苦豺”,但它是优秀猎狗和母豺的结合物,身材高大健硕,在豺群中如同鹤立鸡群。这引起了豺王夏索尔的猜疑和嫉恨,几次三番的陷害它,而白眉儿凭着优秀的身体素质和高超的狩猎技艺,一次次化险为夷。然而最后白眉儿功亏一篑终于掉进了夏索尔的圈套被无情的赶出了豺群。
白眉儿吃了上顿没下顿,日子过的比黄连还苦。为了活命,它只得接受了一位苦安子的村民给它的食物,做了猎户寨的猎狗。它巧妙地掩饰身上豺的行动和特征,希望能做一条好猎狗。不幸的是,苦安子是个酒鬼逼迫它去偷鸡,终于有一天,它被村民发现了,苦安子把它牵到市场上去当做菜狗出售。
就在白眉儿即将被狗贩子杀死的时候,阿蛮星救了它,它换了主人,机智地抓住了真正的偷鸡贼,并在一次狩猎中技压群犬,独占鳌头,猎获了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为狗群的首领。
但命运并没有就此画上句号,白眉儿的血液里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上步可能平平坦坦。
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豺群中一只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帮助过它,它不忍心咬杀它,就偷偷的放跑了兔嘴,可它 的行为被老黑狗发现了。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便蓄意报复,让白眉儿原形毕露。白眉儿被迫逃离主人,再度成为“苦豺”。
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一名“苦豺”一跃而成为豺王。它有儿有女,有妻有伴,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然而,白眉儿遇到了阿蛮星。阿蛮星被豺群困住,白眉儿不忍将昔日主人置于死地,便偷偷的放走了主人,却不想阿蛮星很快就找来猎人与猎狗与豺群拼杀。后来,白眉儿不得不装成狗的样子来救被猎人抓住的幼豺,最后倒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看完这两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人类那么的忘恩负义?,阿蛮星被白眉儿所救却还施行了一场大屠杀。人类为什么不能与动物和平共处?为什么那么痛恨豺?没错,豺很下流,名声也很不好,但它们到底也是活物,有血有肉,有感有情,为什么人类总是要杀害它们?
每一种动物能活到今天,都是生命进化过程中的佼佼者。我们要感谢上苍赐予我们人类丰富多彩的自然世界,千万别因为无知和偏见让豺这样一种高智商的野生动物在我们的手中灭绝。
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吧!
Ⅵ 求《双面猎犬》读后感的开头结尾,要首尾呼应的!!!!!!!!!
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因此,动物小说更有理由赢得读者,也更有理由追求不朽。
白眉儿是一匹豺和狗相交配的,他因一次失误而被豺王夏索尔赶出豺群,才走上了猎犬生涯。他到了猎户寨,主人让他偷鸡,被人发现,赶出猎户寨,又被寨主买回,没想到又有鸡被偷,主人赶走了他,他不愿离开主人,熬了一个冬天,总算抓住了偷鸡贼,成了全村公认的好猎犬。在一次捕猎中,它咬死了一只比自己还大的猞猁,成了狗群中的英雄。也成了所有狗的头领。
Ⅶ 双面猎犬全文
http://tieba..com/p/150150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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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双面猎犬全文免费阅读198页
《双面猎犬》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在滇北高原的日曲卡雪山,一只名叫洛戛的公豺狗,在怒江边追逐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正值洪汛期间,怒江里漂浮着一棵棵从上游被洪水冲刷下来的大树。母豺达维娅慌不择路,跳进停浮在岸边的一棵珍珠栗树,猎狗洛戛也紧跟着跳了上去。就在这时,珍珠栗树飘离江岸,被急流推往江心。 狗和豺水性都很一般,不敢跳到波涛汹涌的怒江泅渡回岸,只好乘坐在珍珠栗树上随着滚滚洪涛流驶向下游。珍珠栗树在浪峰谷底穿行,为了活命,洛戛和达维娅只能紧紧相依靠在一起,以免被剧烈的颠簸抛进江去。 两天两夜后,珍珠栗树终于在远离日曲卡雪山的一个名叫野猴岭的地方再渡泊岸。 为了生存,猎狗洛戛与母豺达维娅只有互相依靠,互相协作,共同狩猎。它们战胜了诡计多端的群猴,建立起温馨的小家庭。不久,母材达维娅怀孕了。 就在临产前,猎狗洛戛的主人——猎户赛村长阿蛮星突然出现在野猴岭,隔着怒江呼唤洛戛。对主人无限忠诚的洛戛立刻抛弃妻子,前往掉索桥与阿蛮星相会。 母豺达维娅恼羞成怒,趁洛戛与主人在摇晃的掉索桥上相会之际,突然从背后窜上来,将洛戛从桥上撞下浊浪翻滚的怒江。猎狗洛戛死于非命。母豺达维娅侥幸躲过猎枪子弹,回到阔别两个多月的埃蒂斯红豺群。半个月后,母豺达维娅产下一只雄性幼崽,取名白眉儿。 达维娅产下白眉儿不久,便一病不起。为了能让出生半个月的白眉儿在自己死后仍能活下来,达维娅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巧设毒计,将母豺黑蝴蝶所生的一双儿女害死,并将幼豺风笛的尸体塞在自己事先挖好的土坑里。她用身体严严实实地盖住土坑,把谋杀小风笛的秘密掩埋在自己身体底下,瞒天过海,让蒙在鼓里的母豺黑蝴蝶心甘情愿地做了白眉儿的养母。 达维娅以为自己为白眉儿扫清了生存障碍,放心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不幸的是,半个月后,有“森林殡葬工”之称的秃鹫飞临埃蒂斯红豺群,啄食达维娅的尸体,就像突然打开了盖子一样,小风笛的残骸暴露出来,达维娅生前罪恶的谋杀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母豺黑蝴蝶立刻终止抚养白眉儿,整个豺群也都把白眉儿当作异己和罪孽。白眉儿受尽白眼、鄙夷、欺凌和屈辱,在苦难的煎熬中一天天长大,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排序最末的“苦豺”。 白眉儿吃了上顿愁下顿,日子过得比黄莲还苦。为了活命,它无奈地接受了一位名叫苦安子的山民扔给它的食物,做了猎户赛的猎狗。它巧妙地掩饰自己身上豺的行为和特征,尽可能展示自己身上狗的特性,希望能做一条在猎场上纵横驰骋的好猎狗。但命运并未能成全它,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个酒鬼,逼迫它去偷鸡,成了可耻的偷鸡贼。终于有一天,它在偷鸡时被愤怒的村民当场抓获。作为惩罚,它只得被主人牵到市场上,脖子上插上两根稻草当作菜狗出售。 就在白眉儿即将被狗贩子用枣木棍砸断鼻梁毙命时,猎户赛村长阿蛮星出手救了它。它换了主人,成立阿蛮星家的猎狗。成为阿蛮星的猎狗后,村中再次出现了丢鸡案,村民再次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白眉儿,白眉儿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它机智地抓住了真正的偷鸡贼——狡猾的红狐,洗清了蒙在自己身上的冤屈。在一次狩猎中,它以灵敏的嗅觉、丰富的丛林生活经验和出色的狩猎技艺,技压群犬,独霸鳖头,猎获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为猎户赛最优秀的猎犬。 主人阿蛮星把象征着荣誉和地位的一副镶嵌着闪闪发亮铜钉的护勃儿从老黑狗的脖颈上解下来,戴在了白眉儿的脖颈上。白眉儿从此成为猎户塞猎狗群的首领。《双面猎犬》大致讲了些了这些,然后下面还有关于的一系列关于白眉的事是另一本书《混血豺王》我简要讲一下:在一次狩猎时,老黑狗发现在雨裂沟里的藏着白眉儿下时候的恩人——一条母材兔嘴,借助主人阿蛮星逼白眉儿杀死兔嘴,但是白眉儿无法对往日对自己有恩的兔嘴下手,假装失手放了兔嘴。因此老黑狗猜想到白眉儿是豺,可能会伤害阿蛮星,来黑狗为了自己主人的生命安全,故意激怒白眉儿用豺的方法杀死了自己,当阿蛮星目睹了老黑狗被白眉儿残忍杀害后,想要开枪打死白眉儿,却未得逞。白眉儿只好逃会来他原本生长的地方——埃蒂斯红豺群。。。。。。。。。。
Ⅸ 沈石溪作品在线阅读或下载
《雪豹也有后爸》,《最后一头战象》,《笨熊吉帕》,《暮色》,《脸色苍白的伙伴》,《和乌鸦做邻居》,《母牛蓝铃》,《机犬拉拉》,《藏獒魂渡》,《会算命的佛法帽儿》也是沈石溪写的
Ⅹ 求 沈石溪的《混血豺王》txt全文,请发至[email protected] 十分感谢!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
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果然,两只公豺见洛戛蹿到面前,呦——地怪嚣一声,分左右两头逃进草丛。
洛戛看都不朝两只色厉内荏的公豺看一眼,狗尾巴平平地和脊梁形成一条直线,脚下生风,继续朝疲于奔命的母豺追去。
豺群的车轮战术破产了,又没有勇气跳出来同体魄和狼不相上下的洛戛较量;都晓得这讨厌的狗有猎人和猎枪撑腰,谁惹得起呀!豺们一只只溜之大吉,整个豺群都逃远了,只抛下孤零零的一只母豺。
母豺继续顽强地奔逃着。
洛戛离母豺只有20多步远了。突然,母豺一个左拐弯,朝一片红松树林跑去。洛戛很纳闷,红松树林稀稀落落,既没有灌木可以隐蔽,又没有洞穴可以躲藏,对正在逃避强敌追踪的母豺来说,相当不利,无疑是条死路。难道这只母豺已逃得昏头昏脑糊里糊涂了?不,不可能。豺生性狡黠,不可能在危急关头犯傻的。母豺一定想搞什么鬼名堂了,洛戛想,心里便警觉起来。瞧这母豺,一面奔逃还一面偏斜脑袋偷偷朝左侧窥探。洛戛顺着母豺的视线瞥了一眼,立刻识破了母豺的诡计,母豺假装往红松树林跑,其实真正的逃跑路线是左侧怒江江畔那块红土坡!母豺是想利用身上那层保护色来逃过劫难。
动物身上皮毛的色彩在进化过程中往往变得和周围的环境非常协调,这有利于隐蔽自己,逃避天敌,求得生存。日曲卡山麓的豺多为红色,因为这一带土质为红色,尤其是怒江两岸,由于水土流失严重,大块大块山坡没有植被覆盖,裸露着褐红色的酸性土壤。豺背脊上的毛也为褐红色,进入怒江畔的山坡,几乎与大地融为一色,即使以千里目着称的金雕,也很难在一片炫目的红土中识别出豺的身影来。
一旦让母豺逃进那块红山坡,母豺就会像鱼游进水中似的轻松自在。母豺随便跳到哪块土圪塔旁,突然弓起脊背静止不动,就要让它洛戛好一阵找,才能辨明哪几块是山土,哪一块是豺背,而母豺已小憩了一阵,喘过气缓过劲来,又飞也似的奔逃了。狗的嗅觉和听觉都极其灵敏,视觉却相对来说要弱一些。和带有自然保护色的母豺在红山坡上周旋,就像只睁开一只狗眼在扑敌,当然对洛戛不利。
决不能让母豺的诡计得逞。
母豺果然是在玩声东击西的把戏,眼看就要逃进红松树林了,突然一个90度的急拐弯,嗖的一声朝左侧那块红山坡蹿去。幸亏洛戛早有准备,不然的话,准会被惯性带着朝前滑去,等返过身来,已贻误了时机,彼此拉大了距离,母豺就赢得充裕的时间逃进红山坡了。
母豺刚刚转身,洛戛一甩狗尾,四爪腾空,紧跟着在空中完成了拐弯动作,不但没浪费时间,还节省了时间,把自己和母豺的距离又缩短了一半。
现在,一条黄毛大公狗和一只红毛小母豺已差不多首尾相衔,近在咫尺了。
洛戛暗中使劲,准备进行两级前扑。这是它捕猎的拿手好戏。狗的前扑和蹿跃是两码子事,虽然姿势有点雷同,都是两条后腿用力朝后蹬,两条前腿齐崭崭朝前挺举,但内在的差别却是很大的。前扑时脊梁先弓耸后挺拔,狗尾竖直,腹部收缩,腰肌大幅度绷弹,狗头尽量朝前探伸,落地时四只狗爪作搂抱撕扯状,而蹿跃时狗身体的各个部位动作都很节制。一个蹿跃最多能跨出一米,一个前扑却能达到两米开外。蹿跃可以不间断地连续进行,前扑却不行,前扑时,所有的意念、勇气和力量都集中在狗爪狗牙上,准备落到猎物身上后立即和猎物扭成一团。假如前扑落空,一般的草狗锐气顿减,要好一阵才能缓过劲来;就算是训练有素的猎狗,前扑落空,奔跑的姿势已经散了形走了神,要重新进行第二次前扑,需要好几秒钟才能把散了形走了神的姿势重新收拢回来。能不停顿不间断地连续进行两次前扑的狗是十分罕见的。洛戛是狗中的佼佼者,在这方面可说是独领风骚。它凭着极其灵敏的反应和极其协调的动作,一次前扑落空后,在四爪落地的一瞬间,散了形走了神的奔跑姿势会奇迹般地恢复原状,眨眼间身体又能像支利箭朝前飞出去,简直比澳大利亚袋鼠还利落。它就凭这套两级前扑的技巧,捕捉了无数只极善奔跑的麂子和岩羊。
洛戛又跟在母豺后面追了几步,冷不防扑了起来。它没有吠叫,不叫的狗才善咬。
母豺骤然间加快了速度,吱溜一下蹿到前面去了。这在洛戛的意料之中,豺不可能像蠢笨的豪猪那样一次前扑就扑倒的。它刹那间又进行第二次前扑。母豺己经是竭尽全力在飞奔了,但速度还是比不上狗的前抒来得快。洛戛计算得十分准确,第二次前扑的落点正好是在母豺的脖颈上,它的两只前爪可以稳稳地搂住豺的脑壳,两只后爪踩住豺背, 把豺蹬翻,在豺惊慌挣扎之际咬住豺的颈窝。
洛戛犯了一个强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轻敌。它低估了母豺应付危机的能力。
被洛戛紧追不放的母豺名叫达维娅,是埃蒂斯红豺群中最年轻漂亮的单身雌性,今年刚满三岁。三岁是豺的黄金年龄,体力、精力和智力都处于鼎盛时期。达维娅曾跟猎狗打过两次交道,凭着豺聪慧的头脑,都是很容易就把猎狗甩脱掉了。它没想到这一次这条大黄狗却这么难以对付,简直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智商似乎也特别高,豺的拿手好戏诸如接力奔逃、车轮战术等等都骗不了它,简直像个无法摆脱的幽灵。当洛戛第一次前扑时,它使出吃奶的力气一阵狂奔,总算幸免于难。它以为大黄狗前扑落空后追击速度会减慢,它趁机可拉大彼此间的距离。它没想到讨厌的大黄狗能连续两次前扑。幸好它两只尖尖的豺耳贴在脑壳上,一面飞奔,一面谛听身后的动静,它听见尾后的空气再次被撕裂,一股刺鼻的狗气味再次从空中散播下来,眼看四只狗爪就要像张网罩住自己身体了,它急中生智,戛然刹住脚步。嗖——大黄狗的身影掠过它的头顶飞到前面去了。好险哪,狗屁股就坐在它的豺头上了。这不大雅观,却是一个反咬一口的好机会,也让大黄狗尝尝豺的厉害吧,它闪电般地朝大黄狗的后腿咬去。
大黄狗的动作比它快捷,它的豺嘴还没来得及撕咬,大黄狗两条后腿猛地往后蹬踢,动作很像是马在尥蹶子。它没有防备,被踢中下巴颏,身不由已朝后仰倒。它是沿着怒江旁的山脊线在奔逃的,一个仰倒,咕咚咕咚顺着山坡朝怒江滚落下去。幸好坡势不太陡,又长着一层松软的狗尾巴草,没伤着筋骨。一直滚到江边,才好不容易翻爬起来。 这一跤跌得晕头转向,还没回过神来呢,大黄狗已顺着斜坡居高临下气势汹汹朝它压了下来。它没其它选择,只好朝怒江逃去。
怒江正值汛期,凶猛的洪水挟带着大量红山土在落差很高的峡谷间暴跳如雷。水位涨得极高,把地势较低的树林和草地都浸没了。一层一层的浪互相扑击着撕咬着吐出一团团浑浊的红泡沫。
豺虽然会游水,却只能在风平浪静的水塘里游游,不可能从浊浪翻滚的怒江上泅渡过去。母豺达维娅实在被逼急了,望见江边有一棵枝杈繁茂的珍珠栗树泡在浅水湾里,便不顾一切地跳了上去。
达维娅没想到,自己这一跳,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整个埃蒂斯红豺群未来的命运。
( 2)
洛戛后悔自己不该冒冒失失跟着母豺跳到珍珠栗树上来的。它求胜心切,以为母豺已被自己逼到绝境,只要:跟着母豺跳上这棵躺在江边的珍珠栗树,就能在树梢的尽头把母豺咬翻逮住。
洛戛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跟着母豺跳上去后,刚才还稳稳当当停搁在江岸上的珍珠栗树忽然间活动起来。还没等它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珍珠栗树已载着它,还有那只该死的母豺,驶离了江岸,迅速漂向江心。
开始,洛戛还想继续完成主人交待的追捕任务。母豺待在树冠上,三面环水,无路可逃。它伸开带钩的狗爪,抓住粗糙的树皮,朝前挪动。刚爬了两三米,珍珠栗树漂离了水面较为平静的浅水湾,进入湍急的江心,猛烈晃荡起来,它用狗嘴咬住伸出水面的细树枝,四只狗爪紧紧搂抱住树干,才勉强没被摇落进江去。无穷无尽的水浪接踵而来,珍珠栗树猛烈地起伏颠簸。洛戛虽是杰出的猎狗,却从未经历过水上锻炼,很快就头昏脑涨了。连站也站不稳,还怎么扑咬呀,它不得不放弃继续向母豺追击的念头。它想,反正母豺已是网中鱼,笼里鸟,陷阱里的麂子,就让其多活一会儿,等珍珠栗树漂回岸后再收拾也不迟。
但愿这棵珍珠栗树只是在同它洛戛开个小小的玩笑,在江心漂游玩耍一阵,就会靠岸停泊。
它的希望很快落空了,珍珠栗树漂进江心,像被穿了鼻绳的牛,被激流牢牢牵拉着,在蜿蜒的怒江里顺流而下,丝毫没有要靠岸的意思。
太阳在乌云中若隐若现,日光由东边升至当顶,又向西边倾斜。
也不知是珍珠栗树在水里浸泡的时间长了,在悄悄下沉,还是水流改变了树干的位置, 洛戛所在的树根部位一点点地被淹没到水下去了。起先江水漫到它的腿关节,又渐渐涨到它的颈部。它必须重新找个安全的地方。它观察了一下,整棵珍珠栗树上地势最高的当然是树冠,但细嫩的树枝摇晃得厉害,能否爬上去实在没把握。除了树冠,就树干和树冠的分叉部位最理想了,隆出水面有半尺多高,几根茁壮的枝权像个托盘,很稳当哩,还有不少树皮瘢节和树瘤,能踩稳狗爪。它艰难地抠住树皮,一寸一寸地往前爬,也不知爬了多长时间,总算如愿以偿爬到了树杈部位。
这时,珍珠栗树漂进地势峻峭的峡谷。惊涛拍岸,訇訇如雷。珍珠栗树越驶越快,不时被激流冲入空中,又跌落在江心的矶石上,树枝纷纷折断,树冠像被—把巨大的剪刀在不断地修枝剪叶,越缩越小。
母豺达维娅也开始向树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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