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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待月归漫画免费阅读56话

发布时间:2022-11-15 09:04:18

A. 南城待月归结局是怎么样的

未知。
《南城待月归》的小说是一部连载小说,现在还没有完结,现在也不清楚小说的结局到底是什么样的。
《南城待月归》是连载于网络小说的一部现代言情类型网络小说,作者是公子衍。《南城待月归》是一本甜宠的爽文的小说,整本小说都是很甜的,没有乱七八糟的关系和人物。

B. 求南城待月归TXT百度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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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耗尽了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就会时来运转,人生就像开了挂!

C. 我的读书生活(800字)

(1)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犹如大地没有一丝丝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好像美丽的小鸟儿失去了翅膀。
新华书店,是我爱去的地方,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去书店里淘书。
书,是人类宝贵的财富;是知识和文化的使者;是人类智慧的结晶。


最喜欢看《冒险小虎队》了,怎么看也看不够,因为它带给了我知识,告诉我做什么事都要仔细,要认真。我看了《冒险小虎队》之后,心里总是很害怕,不过,我很想当里面的一个成员,走向冒险的大门。
每当我一来到新华书店,都会迫不及待地跑向卖《冒险小虎队》的地方,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一入了迷,便不想回家了,也不会感到饥饿,正应了高尔基的一句话:“书中自有面包在。”如果我看中了一本书,便会一蹦三尺高。
每天,在家里,我都会看书,所以,我被爸爸妈妈起了一个外号“书呆子”。
我还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在《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中,我最佩服白雪公主了,因为她很坚强。我还喜欢看《西游记》,孙悟空虽然很淘气,但他处处为师父着想。
读书,让我快乐;读书,让我走向知识的大门;读书,让我知道更多的道理;读书,让我每天沐浴新的朝阳,让我在阳光下快乐成长。

(2)人这一辈子其实最看不完的就是书了。我不是那种

特别喜欢读书的人,只是平时闲来无事,就随手拿

起一本来读读罢了,没有目的,没有音乐,只有静

静的双目和遐想的思绪。
记得上小学的日子,妈妈不准晚上看电视,于是我

只能捧着旧书,坐在小椅子上看。说到旧书,这里

不得不提一下,都是一些别人看过的杂书---真是什

么种类的都有啊,《宝葫芦里的秘密》类似于动画

片《没头脑,不高兴》,《高玉宝》讲少年智斗财

主的事,连《铁道游击队》都有,书的风面几乎都

是发黄发霉的了。现在想来,当时的情况下,我还

觉得特别有趣。在无压力的状态下,思想特别容易

集中,而我爱幻想的毛病也是那会儿培养出来的。

那个年纪觉得学语文真是极其享受的事,我喜欢抄

古诗(类似于碧玉妆成一树高等句子),抄文章甚

至抄故事,然后把故事中的用得精彩的句子和段落

拷贝到自己的作文里,当作业交给了老师。其实我

心里也是特别的害怕,生怕被人看出是抄的。可是

我这么做并不是偷懒,而是觉得这些文字实在是写

的太妙了,太有共鸣了。
很快上了中学,我几乎就不再看除课本以外的书籍

了。成天就为了分数而发愁,苦闷的心情可想而知

,哪里有闲情逸致地坐下看几本书呢。我与心爱的

书就这样分别了若干年直至大学。这几个月,我与

书,突然又有了久别重逢的感觉,捧起抽屉里那本

席慕容《透明的哀伤》,似乎有太多的话要和它诉

说,而我发现我的生活里,也骤然地重新充满了温

暖的感觉,就像从前那样,是书给了我力量。
书籍是这样一种东西,你越是沉醉其中无可救药,

越是能体会出它的美。这种美,说不清,道不明,

是情感的酝酿,还是接受上帝的洗礼。在这个多媒

体泛滥的时代里,人们花大量的时间看电视、上网

、聊天,书已经渐渐被人们遗忘了。我也差点把它

抛弃了,不过,现在我终于意识到,是我错了,我

不该忽视了它。通常年轻人都喜欢看偶像剧,我发

现读完一本书和看完电视剧的感觉非常不同。书中

的人物往往是没有确定的相貌,只有作者大概的描

写,因此我们更注重主人公的性格和语言,而对于

电视剧,终究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不过是演员的

容貌以及他们富有磁性的声音,其他的时间一长就

再也回想不起来了。
我要说,看书太好了,特别是现在这个躁动的年代

,我们急需的是安静的读书,思索书中内容给我们

的启示,把感动藏于心底,让其然后慢慢散发开来

直至充满整个心灵。
我与读书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

乍听之下,这话似乎说得严重,可是,仔细一想,

却觉得十分有理。

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假如好久没接近书本了,那必

定是因为他的心思分散在其他琐碎拉杂的事情上。

而这些琐碎拉杂的事情使人忙碌,正是造成一个人

思想庸俗肤浅的最大原因。思想庸俗肤浅形之于外

的时候,言语就自然无味,面目也随之可憎了。没

错,我就有过这般经历。

一个暑假时,我经常一个人在家,天天看电视吃饭

睡觉像猪一样,索然无味地过日子,便时时进书房

啃书本。这一啃就养成习惯了:每天早上起床便阅

读书籍,照镜子都觉得面色红润,与家人说话时常

石破天惊,我便把读书作为我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

事。开学后,我的心思放在了服饰与玩的时间上了

,不经意时照了照镜子,三分像人,七分像鬼!说

话像得了口吃样,即便流利,也是些庸俗的言语。

我吓了一大跳,立刻觉到读书很重要,所以无论如

何每天我都要读几本书。

我喜爱阅读书籍还得从三岁时说起:那些双休日,

每天我都要缠者父母给我讲《买火柴的小女孩》《

海的女儿》《坚定的锡兵》等童话故事。有那么一

天,我十分想听故事,而父母又不在家,我又识些

字,便捧起连环画看了起来。不知觉中,产生了对

书本的浓厚兴趣。渐渐地,我的识字量大了,这些

书已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便阅读了《十万个为什

么》及《西游记》等名着。

现在,我已上小学六年级了,早期书本的熏陶使我

的语文水平在班里、年级上都名列前茅,与家人、

同学说话时常出口不凡,但是,我仍继续学习。每

逢节假日有时间便啃书本。饭食是物质粮食,书本

知识是精神粮食。当一个人吃的油光满面,精神上

却饿得疲惫不堪,其实他是很可怜的;

世上有人喜欢储蓄金钱,有人喜欢搜集邮票珍玩,

也有人喜欢把佳言名句储存脑中。我就是最后那种

人。

读书能使人风度高雅,气宇轩昂,远胜过服饰上的

装饰品及家宅中的堆金累玉,你们都来和我一起分

享读书的乐趣吧!

我与读书

--――读书的“苦”与“乐”

读书,对于一个爱看书的人来说,是一件非常高兴

、快乐的事情。可是对于一个不爱看书的人来说,

是一件非常伤心、难过的事情。我从一年级到四年

级的读书期间,体会到了读书的苦恼与快乐。

“星儿啊!把电视关了,看一会儿书吧!”爸爸说道

。我心想读书有什么好的,不仅仅没有意思,而且

夺去了我看电视的时间。
“武艺星走啊!去打羽毛球,我一定把你打个落花流

水。”只听我的同学李诗琪说道。我听了急忙放下刚

看了一半的书,想和李诗琪去打羽毛球。“咳!咳!

”爸爸突然咳嗽了起来,我看了看爸爸,爸爸用严厉

的目光瞪了我一眼。我忙对李诗琪说:“你先玩会儿

去吧!我这个故事还没看完呢!”李诗琪走后,爸爸

对我满意的点点头,可是我心里气愤极了,不是爸

爸让我看书,而是生气书赶走了我玩游戏的时间。

如果我对一本书产生兴趣,爸爸会让我给他讲一遍

,然后再熟记,别说这招还真管用,我把我看过的

书都记下来了,可记下这么多故事,费了我多少脑

细胞呀!

读书的过程中,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比如说《世界

奇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活的时间最长的夫

妇是谁,他们活了多少岁;《小鹿班比》这本书让

我知道了自己长大应该独立;《快乐星球》带我走

进了奇妙世界……
读书让我感到快乐,比如我看了一个逗人的故事,

就会笑的前俯后仰合不拢嘴。
是书让我懂得了亲情,是书让我知道了快乐与悲伤

,是书给了我力量,是书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书,

你的名字怎能让我忘记?
每一个人读书都会有快乐和悲伤,就像一首歌所唱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

功。”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妈妈告诉

我,那些写书的人,是没有经过磨练就成功了吗?

我觉得,我如果不读书,我就会没有知识,我要是

不读书,怎么考大学,我要是不读书,怎么能成为

有用的人呢?所以我要读书。
我酷爱读书,我读书会坚持到永远。
读书——我的最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人喜爱运动,有人酷爱

旅游------性格不一,兴趣爱好不同。我呢,就喜欢

拿一本书,找个僻静之处,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

。时而被书里幽默有趣的故事逗得开怀大笑;时而

被书里凄楚伤感的故事引得潸然泪下;时而也为书

中的英雄人物顽强不息的精神感动不已。
我喜欢看书,那是绝对的偶然。从前,我不太喜欢

看书,父母为我买的大堆的书,只能老老实实地躺

在书橱里睡大觉。妈妈还是三天两头把书往家带,

更令我反感不已。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妈妈把我一个人丢在了图书

馆,对我说:“盈颖,妈妈有事先离开一会儿,你就

在这儿等我。”说完,转身就急匆匆地走了。没办法

,只好乖乖地等喽。我东瞧瞧,西看看,这地方除

了书,还是书。环顾四周,大人、小孩有的伏在书

桌上看书,有的倚在高高的书架旁翻书。似乎闲着

的,就只有我了。百无聊赖之下,我只好随手从架

子上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翻看起来。看着看着

,我入了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为聪明的汉

斯高兴,为美人鱼深深地叹息,为拇指姑娘暗暗地

叫好。真没想到,一本不起眼的书里有这么精彩的

故事。我贪婪地读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简直与“饥

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没有区别。当妈妈来接我时,我

才发现时间已接近中午。妈妈笑眯眯地说:“回来啦

!”我依依不舍的了得离开了图书馆。(后来才知道

妈妈是考验我。)
打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看书,不,应该是热爱看

书了。满橱的书,再也不能满足我求知的欲望。我

开始向别人借书,也自己买书了。书店、图书馆更

是我假日必去的地方。
书开阔了我的视野。《诗经》使我听到先民的歌唱

;《左传》使我见到诸侯的争盟;《山海经》带我

游历神仙的故乡;《颜氏家训》让我感受到一个父

亲的叮咛------
书不仅使我学到知识,还教给我做人的道理。当我

读完老舍先生的《养花》之后,我知道要勤劳;当

我读完冰心的《斯人独憔悴》之后,我知道了“国家

兴亡,匹夫有责”------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

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
读书,我的最爱!

享受读书的乐趣
幼年时代
小时候,我很早就与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七个

小矮人,善良的牧鹅公主,法力无边的金鱼…… 交上

了朋友。然后告诉小伙伴们安徒生和格林讲给我的

一个个神秘有趣的童话故事,享受着他们羡慕的目

光。在那个现实与想象分不清的年龄,童话教会了

我去爱他人,爱世界。纯真的我终日沉浸在童话中

,想象着自己也拥有一双美丽的水晶鞋,自己也拥

有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堡,美滋滋地沉浸在泡沫一样

五颜六色的梦幻中,充满快乐,充满幻想,充满对

成长的渴望。
童年时代
走出天真烂漫的童话时代,一篇篇生动优美、清新

质朴的美文如磁铁般吸引了我,看着它们,我领略

了别人不一样的生活,足不出户却可纵观世界。读

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

如何热爱他人、热爱生命!
书中的大千世界令人神往,它令我充满对未来的憧

憬,助我鼓起挑战未来的勇气,我自信地向自己喊

到:向前冲!
少年时代
跨入中学的校门,我变得更加成熟。《钢铁是怎样

炼成的》《巴金选集》《上下五千年》闯进了我的

生活,阅历的进一步扩大,让我学会了思考。“读一

本好书就如在同一个高贵的人谈话”,一本本好书给

我的心灵上了一堂堂非同寻常的课。对生活的赞美

,对生命的热爱。对人生的感悟,让我真切地意识

到,只有不断拼搏、不断奋斗的人生才最有价值。

富国强民的神圣使命需要我们去完成,不容变更的

人生目标让我感到每一天都很充实,而这一切都是

读书带给我的。读书点燃我心中的激情,插上我青

春的翅膀,推动我向未来奋飞。

蓦然回首,书已伴我度过天真的幼年,纯真的童年

,又迎来我人生中最美丽的少年,书带我一步步走

向成熟,我想它终将伴我度过最完美的一生。其实

,享受读书的乐趣何尝不是在享受生活的乐趣呢!
读书苦与乐

苦,不是好滋味。人尝胆汁、黄连,其味即苦也。

然而,偏就有卧薪尝胆者,明知味苦,定要尝之。

何故?用以励志也。苦行、苦斗、苦恋、苦苦地折

磨自已,坚忍、执着,心甘情愿、锲而不舍,“衣带

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苦,至此便成为一

种镜界。为追求一种目的,达到一种镜界,虽苦犹

乐,甘之如饴。苦之极,亦乐之极也。 读书之苦乐

亦如此也。就本人自身而言我看过很多书,所以我也

爱书,自然知道读书的苦与乐.
我喜欢书,在于它让我明白了太多太多,但是它同时也

给我带来了不少的痛苦和烦恼。成天的1、2、3、A、

B、C,把我的头脑都弄破了,生活好枯燥,好不容易等

到了周末,本来想好好地来个读书大战,结果苦苦等来

的却都是些做也做不完的作业,时间全部被占用了,此

刻的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困在笼子里的小鸟一样,失去

了自己的蓝天,此刻读书成了让我牵心痛苦的事情。
再者说到读书的苦,关于我的光荣事迹不得不说。我

小学的时候,父母允许我去看各种健康有益的书,我毫

不犹豫地开始了我的读书经历.上初中了,学习压力加

大,学习负担也越来越重了,所以读书的时间和机会越

来越少,我也越来越珍惜读书的时间。我把课余不用

复习的时间都花在读书上,很快我完成了自己指定的

读书目标。这个时候我喜欢的作家蔡骏又出了他的

另外一本书《旋转门》,这本书从开头就深深地吸引

着我,我止不住看下去的欲望,但是平时又没有时间去

看啊!于是我靠着我还不算太笨的头脑,想了一个方

法,自己买了一只手电筒,到了晚上拉灯睡觉的时候我

便偷偷拿出了手电筒,小心翼翼地拿出书来,躲在被窝

里,打开手电筒,看起来,还不时地轻轻地探出头来,打

望周围是不是有人来了。半个小时过去,我已经热得

满头大汗,哎只好半途而废了。最后落个又没看好又

累得满头大汗的地步。
那么读书就没有快乐了吗?非也!读书给我的快乐远

远超过了苦, 书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是对经过人生的

沉思后精心筛滤过的自我陈述,所以经常的读书是一

种走捷径的完成思想成熟的方式。 当我阅读时,我抛

开一切的烦恼,悄然的被作者带入到一个全新的文化

境界里自由漫步。在无数个夜晚里,我好像在与一位

长者展开了平静深远的交谈,驰骋古今、横跨时空与

地域。长者充满智慧且言语坦诚,他的思想会慢慢溶

入到我的心灵深处,字字扣击着我那曾经幼稚的灵魂

。我对世界万物的着眼角度开始发生变化,我学会用

心去体会人生的真正含义,能够快乐积极的对待生活,

学会欣赏美并去创造美。 一生不爱读书的人就像是

一个个囚徒,他们囚禁在自我和无知的牢笼里,他们会

经常的抱怨:“生活淡而无味,工作周而复始。”他们

一定无法感到快乐,因为他们把自己套在一成不变的

生活程序里,更多的关注于利益和得失,不仅对于外界

的精彩无知无觉,而且忽视了生活中的点滴快乐,这种

损失是非常可怕的。古人曾说:“三日不读书,面目

可憎,语言无味。”我想这就是真实的写照吧。
巴罗曾经说过:一个爱读书的人,他毕定不致于缺少一

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

个温情的安慰者。只要有书陪伴,就有无穷的欢乐。

在读书的道路上要去不断地寻找快乐,必然会遇到

很多的苦,但是若达到了一个境界,就会真正体会

到此苦亦为甜,此甜藏苦中。
从小我爱书,,所以“买书”这个词就与我结下了不

解之缘。 小时候,睡觉前我正在缠着妈妈讲故事。

突然,爸爸推门走进来,把一套《西游记》的连环

画举到我面前。那套《西游记》是崭新的,散发着

一股清新的油墨味儿!不用说,我央求妈妈等一会

儿再睡觉,屏住呼吸翻动起书页。实际,那一夜我

都没怎么睡好,因为,这是归我自己所有的第一套

书!爱书之心给我快乐。
小时候爸爸、妈妈替我买书,虽然带给我的欢乐是

巨大的,可唯一遗憾就是爸爸、妈妈买什么,我就

得看什么,自己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直到小学四

年级之后,情况才发生了变
四年级放暑假的一天晚上,爸爸和妈妈好像在商量

什么和我有关的事情,我仔细一听,原来爸爸星期

天要去书市。“妈,你让我爸带我去吧!”我赶紧对

妈妈大声地喊。妈妈想了想,然后对爸爸说:“要不

,星期天你就带孩子去吧!”从那晚之后,我就天天

盼着快点到星期天。可谁知星期六我却开始发烧,

而且夜里还吐了三次,难受得我就象到了地狱一样

,一夜睡不好。第二天一早,我隐约听见妈妈在门

口跟爸爸说:“趁着孩子没醒呢,你赶紧走吧!”我

赶紧溜了床,跑到门口:“爸爸,你带我去吧,我没

事。”爸爸十分的反对,妈妈也反对我去书市,妈妈

说:“你今天不能去,等下次没有病的时候再去。”“

不,我就想这次去,爸,你带我去吧,你带我去吧

。”也许是我的死磨硬泡起了作用,爸爸只好说:“

行行行,带你去带你去,不过你得先把药吃了。”

路上,我不停地想象着书市上的情景,也许那有许

多许多的书,可以随便看,我要能拥有世界上所有

的书该多好呀。大约一个小时,我们就来到了书市

,啊!里面的书摊可真多呀。爸爸给了我20块钱,

让我自己去买我自己喜欢的书。我头一次可以自己

买书了,我在这个书摊前看看,又在那个书摊前翻

翻。可总是拿起这本也想要,瞧瞧那本也不错。总

拿不定主意。虽然我第一次自己买书一分钱没花,

一本书没买,可是我的病却奇迹般地好了。
爱书之心能够治病!
从那次去书市以后,我便开始注意每一次书市,只

要有书市,就一定要让爸爸、妈妈带我去。慢慢地

也能够自己挑书、买书了。在书市上,我不仅可以

买到比平时便宜的书,也能够了解到图书发展的新

动向。我第一次一个人买书是2001年书市。早在书市

开始前一个月,我就知道这届书市将是历年来就大

的一次书市,爸爸、妈妈那段时间很忙,答应我可

以一个人去买书。我以为这个书市还在工体停车场

,便打算骑车去转一转。谁知,今年由于种种原因

,本届书市将改在地坛公园。
这下我可麻烦了,我家住南城,离地坛太远,我骑

车的技术爸爸认定属于不及格之列,而且地坛那边

的路面交通也确实拥挤,骑车去看来不可能,只能

坐车,这对别人可能算不了什么,可对我却极不幸

。我这人严重晕车。骑车带人违反交通规则,妈妈

就买了一辆带兜的小三轮。学校活动我特爱参加,

可最怵的就是学校春游。学校春游没有让家长用小

三轮带的,必须坐汽车,可我上汽车如同上刑场一

般。恨不得能把五脏六腹一块吐出来。大家为我晕

车出谋划策。晕车灵我吃过,还天旋地转。太阳穴

的蜂油精、清凉油我涂过,但我仍旧头重脚轻。表

弟告诉我,用橡皮膏捂住肚脐眼儿能治晕车。我到

商店买来橡皮膏,上车前跑进厕所把橡皮膏贴好,

可车一动我还得马上找塑料袋。特别让我为难的,

去地坛书市不光坐汽车,如果坐地铁更方便,可我

坐地铁背不住就会死掉!
朋友,你们猜,我这回到底去没去书市。对,有的

朋友看到猜对了,我当然要去了。我是走去的!爱

书之心绝对能锻炼人的毅力。
我爱书,义无反顾 !
我与读书的故事
我是一条地地道道的“小书虫”,说起读书来,我的话

就多了。
小时候,爸爸总在睡前给我念故事。可是,他常常

到了他觉得困了时,就把一整页密密麻麻的故事“浓

缩”成一句或者两句。我十分不高兴,就让妈妈给我

讲睡前故事。可妈妈经常干家务干到夜深,她还没

讲故事,我已经呼呼地睡着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读一些注音读物,如果在没有注

音的读物里,我遇到了不懂的字我就读它的一半或

者它的形近字。有一次,我觉得一个叫“玫瑰小姐”

的故事很好听,就读给爸爸听,我读起来:“‘什么’‘

鬼’小姐。从前,……“我刚读完题目,爸爸就笑得前仰

后合。我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大概到了一二年级吧,我渐渐学会了查字典。一口

气读完了《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一次,

我在吃烤面包时,说:“今天我烤面包,明天我做酒

,后天王后孩子到我手,我姓卢萨卡江东多幅锣鼓

里根,这样的姓最少有!”
到了三四年级,我已经在语文课本中读了不少科幻

故事,如:《院子里的悄悄话》、《纸奶奶过生日

》、《万能胶水发明记》等。我不再仅仅向往童话

世界,我渐渐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等科普书

籍,成了现代科技课上的活跃分子。
现在,我又喜欢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

系列”。我从书中学到了许多道理,比如说人不能有

妒忌心,对每一个生命都要赋予爱,人不能记仇等


我喜欢读书,我心中始终铭记着冰心奶奶说过的九

个字: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我与书的故事
中关村三小 王淅白
早晨,阳光洒进屋里,温暖的抚摸我书房的一方天

地。不经意地一看,一本陈旧的《格林童话》却唤

醒了我一年级时那陈旧的回忆……
那时,我与同龄人一样,喜欢每天听故事入睡,殊

不知,我与书籍已经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是寒假的一天中午,爸爸妈妈不在家,我好奇地

翻着书中厚厚的一摞东西。突然,我眼睛一亮,找

到了一件珍宝——《格林童话》。我十分爱看,竟捧

着它半个多钟头!
突然,钥匙打开锁的声音使我一惊,啊!妈妈回来

了!我急中生智,连忙把书往被子底下一塞。妈妈

进了卧室,让我睡午觉。
我不情愿地躺进被子里,脑子中却酝酿出了一个秘

密计划。
我蒙头便“睡”但耳朵却仔细地听着妈妈的动静。不

一会儿,妈妈见我似乎已经睡着了,就蹑手蹑脚地

走出卧室。我的窃读活动正式开始。急忙打开书,

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虽沉浸

在书里,可仍十分担心的四处张望,突然,门口传

来了一阵脚步声,有人!我一惊,乱了方寸。我把

书往枕头底下一塞,可是太引人注意。怎么办,怎

么办……随着门一点点打开我心里也越来越没底。我

急忙把书放在被子里,灵机一动,伸一个懒腰,好

像刚刚醒。然后装模作样的打了一个哈欠,径直走

出门,直奔厕所。我把门一甩,松了一大口气。啊

!有惊无险!我假装放了放水,走出门时不忘提醒

妈妈:“不能打扰我,我真的‘累了’!”说罢,我便继

续看我的书。故事中的惊险情节时时刻刻吸引着我

,而那亲人的离别又让我黯然神伤。我时而欢喜,

时而担忧。不经意间,竟笑出声来!“啊!”我连忙捂

住自己的嘴。怎么办?怎么办?我手脚不停的哆嗦

,上下牙也打起架来。此时,似乎有千万只眼睛盯

着我,摇摇头,隐隐约约听见妈妈说话的声音:“这

个王淅白,做梦都这么开心!”我大喜,又逃过了一

难!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一个半小时了。我也真

的累了,躺在床上甜甜蜜蜜的进入了梦乡。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它使人类的知识文化不断积

累、发展,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也正是它,

不断充实我的头脑,给我的生活带来无限欢乐和希

望。窃读的紧张令我难忘,窃读的快乐令我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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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待月归》是连载于网络小说的一部现代言情类型网络小说,作者是公子衍。

E. 讳爱如深免费阅读 115

你好,讳爱如深 谷缪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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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内心深处的秘密
“什么东西?”梁小姐走后,宣婷才好奇地凑过来问,夏晓北立即将手中的卡片收起,自然而然地转移话题:“房间给我准备好了吗?晚上可是要住你家的。”
宣婷应声一愣:“你、你真要住我那?你、你真的要……”离婚?

夏晓北翻了翻白眼:“我没在跟你开玩笑。”

“……”宣婷顿时无语——她一直以为,以夏晓北的性格,这回顶多就是兔子被惹急红了眼一时冲动,高烧过去热度一退就没问题,何况,宋家二老不是每天都紧盯着这件事吗?怎么还会离得成?

一旁的夏晓北自顾自收拾着行李,沉默半晌,忽地有些怅然道:“宣婷,或许我是真的错了。对不起,让你失望了,我无法秉持着我的爱情观,走下去证明给你看……路,断了……”

“晓北……”宣婷被她说得很是伤感,而夏晓北的语气已然恢复正常,看了看时间,困惑地自言自语:“爸和妈照理该来了的……”

再抬头时,她分别拍了拍宣婷和凌琳,“算了,我们去门口等他们吧。”

说着,她当先往外走,宣婷和凌琳默默地交流了一个眼神后,亦忙不迭跟上。

而三人刚走到医院门口,一辆车恰好停下,几天都未露面的宋以朗从驾驶座上下来,“先回……家一趟。”

中间打那个停顿时,不知道他是什么想法,然听到“回家”两个字,夏晓北的目光还是微微一闪,“怎么了?”

宋以朗眼波静静地看着夏晓北:“爸把户口本藏起来了。”

说得很简单,但夏晓北听明白了其中的意思——没有户口本,离婚手续无法办理。看来宋钲是要上杀手锏了,铁了心都要阻止。

“好。”夏晓北轻轻地应着,回身将手里的东西交给宣婷:“你和凌琳先走,我去处理一下,下午自己过去。”

宣婷表面上从善如流地点头,瞥了一眼宋以朗,心里头却是嘀咕着最好这一回去就出不来了那她便不用收容失婚少妇!

交代妥当后,夏晓北才上了车。

坐在他副驾驶座旁的次数,三年多来,寥寥无几。而这寥寥无几的次数里,每一次的心情,她都记得一清二楚,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平静过。

平静得两人一路无话,径直回到了家。

宋钲和蒋燕两人分开两边坐在客厅里。看到夏晓北的身影,翘首以盼的宋钲下意识地想要起身,略一反应后,终只是双手环胸地端坐着,摆出一副封建时代大家长的严肃模样,似在等待着对夏晓北开堂公审。

“爸。”在他面前站定后,夏晓北轻轻地唤了一声。

闻言,宋钲冷哼一声别过脸去:“不是都要离婚吗?那还喊我爸?”

夏晓北不由觉得有些好笑,干脆顺着他的话,改口唤道:“宋叔叔。”

“晓北,你——”一听到这个早年的称呼,宋钲气得当即从沙发上坐起,而瞥见夏晓北脸上隐隐得逞的笑容后,才发现自己上了当。

眼瞧着宋钲吹胡子瞪眼,夏晓北连忙上前一步,“行了爸,别任性了。”

分明就是哄小孩一般的口吻,还是将他之前劝说她的用词原样返还,宋钲的面色立刻一沉,重重地重新坐回沙发里:“究竟是我任性还是你任性?”

“爸……”夏晓北并未和以前一样在他身旁坐下,只是颇为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没有任性,也没有冲动,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

“我怎么一点都没感觉你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宋钲依旧气呼呼,抬头看着她反驳道:“年轻人的性子就是浮躁,你们认为的深思熟虑,还不就是一时冲动!”

这样的话,显然已是有些胡搅蛮缠,夏晓北顿了顿,扫了一眼始终沉默的宋以朗,然后对宋钲道:“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也是我和他共同的决定,就算您把户口本藏起来,也无权阻止我和他离婚。”

一句话,却口口声声的三个“我和他”,有意无意地将两人的关系撇清,宋以朗的手在背后悄然蜷紧,紧接着便听宋钲沉厚的声音巍巍传出:“我怎么无权阻止?你是我亲手挑的儿媳!要离婚,自然也得经过我的同意!”

说着,他还不忘恨铁不成钢地瞪了瞪宋以朗。

“爸……”夏晓北再次无奈——就像宋钲对她凶不起来一样,她对宋钲,也无法真的生气。

而宋钲已是拉着夏晓北坐下,缓了缓口气,试图和她商量道:“晓北,既然你还喊我爸,就听我的劝,不要离婚了,好不好?”

夏晓北应声垂下眸子,不敢和宋钲饱含期待的目光对视。

就是在这一会儿的安静中,宋以朗忽然开口淡淡地道:“爸,你就不要再逼她了。”

“你给我闭嘴!”他的话音尚未落定,宋钲暴怒的大吼便似要惊破天一般:“我说过了,你没资格同意离婚!逆子!”

“老头子!你够了!”本已不打算再插手的蒋燕终于忍不住出声,“你这样不仅是在逼晓北,也是在逼阿朗!孩子们都长大了,有自己的主张,他们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解决去吧……”

宋钲憋着张脸,还是不甘心:“晓北,看在我的面子,就当做是体谅体谅我这个老头子的心,你能不能,再考虑考虑?”

事情闹成这般境地,夏晓北自是不愿意看到的,而其实在刚刚,她的心里已经做出了妥协,此时宋钲更是几乎是在用恳求的语气同她说话,她终是开口道:“好,可以不用马上离。”

短短几个字,却是令局势陡然有了转机,宋钲和蒋燕都紧紧地盯着她,夏晓北则抬眸与宋以朗的诧异对视,继续把话说完:“分居吧。”

分居?

那还不是要分开各过各的?

在宋钲看来,这和离婚自然是没有区别,正欲反对时,被蒋燕横了一眼加以阻止。他一怔,随即明白过来她的意思——只要没有签下离婚协议,那分居又如何?多的是机会让他们复合!

思及此,宋钲的表情已是一片舒缓。

见大家总算都没有意见,夏晓北站起身来,往楼上走:“我去收拾我的行李。”

“晓北!不用收拾!这是你的家!你搬干什么!晓北!”宋钲忙不迭追上两步,再次被蒋燕伸手拦住,“我上去看看吧。”

说完,她又对宋以朗摇摇头,才跟在夏晓北身后上了楼。

当真拿出行李箱时,夏晓北发现,这个家里,自己要带走的,根本不多——常穿的几件衣服,梳妆台上的一些瓶瓶罐罐,还有工作室里的几份文件,不多不少,恰恰把行李箱装的空间大致占据。

环视了一圈熟悉的卧室,夏晓北回头时,看到蒋燕站在门边,意味不明地注视着她。

顿了顿,夏晓北冲她微微一笑:“妈,我走了。”

蒋燕并未多说什么,只是在两人擦身而过时,突然问了一句:“你知道,为什么一直以来,我对你的疙瘩都无法彻底消除吗?”

夏晓北闻声停下脚步,回头看她时,蒋燕也回头将目光落在她身上,“你们都以为,原因在于你母亲。其实,不完全是这样的。”

“晓北,”蒋燕喟叹一声,“比起你的母亲,我更在意的是,你改变了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或许不明显,但我这个做母亲的,比任何人都清楚。阿朗,他变了……他真的变了……”

夏晓北瞬间滞了滞。

他变了吗……

或许是吧……

可是……

“嗯,我知道了,谢谢妈,很高兴能成为你的儿媳。”夏晓北翘出一抹浅笑,“给我一点空间,也给他一段时间。我和他,都需要。”

蒋燕不再言语,只是定定地看着她,夏晓北微微欠了欠身,然后拖着行李箱下楼。

宋钲坐立不安地等在楼梯口,还没来得及说话,便被夏晓北当先堵住:“爸,我已经做出了让步,请您也能理解、体谅我。”

她都这么说了,宋钲也只能咽下话——至少,在自己的据理力争下,婚总算是没离成。

“那、那你住哪里?”宋钲改口问道。

“暂时和宣婷一起。”夏晓北答,“放心吧,又不是老死不相往来。等我安顿下来,会告诉您的。”

“好好好!”宋钲稍稍放下了心,紧接着提议:“要不让阿朗送送你?”

夏晓北这才瞥了一眼宋以朗,四目一触即过,“不用了,我自己打车。爸,我走了。”

“我送你到门口!”

“不用了,我又不是不认识路。”

“不行,就到门口,我送你到小区门口!”

“……”

不顾夏晓北的反对,宋钲还是追了上去。

两人的声音随着身影的远去而消散在风中,客厅里一下恢复了安静,宋以朗默默站立良久,直到蒋燕出现在他背后,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

宋以朗偏过头,对她和缓地勾了勾唇角,然后转身上了楼。

主卧里,乍看之下和原来并没什么两样。

他的眸光在梳妆台上顿了顿,随即走到衣柜前,打开,看到的是,唯一还挂着的一件衬衣。

摘了吊牌,洗过一遍,熨得服服帖帖的,男式衬衣。

……

第二天,夏晓北便回去杂志社。先是无故旷班,没安分几天又是病假,没有被开除,她已经觉得万分庆幸。

本是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情,然而,新策奖的最终结果竟是在这时出来了,并且从天而降的馅饼掉到了夏晓北的头上。

于是,哪里还会计较她掉过多少链子?总编从文化局帮她把奖领回来后,当即把她请到了办公室里喝茶。

因为这项殊荣,一整天,大家都处于炸开锅的激动当中,根本没多少心思工作,如若不是近日有个大的主题项目需要赶,恐怕已经在几个积极分子的怂恿下出去庆祝。

总是爱起哄凑热闹的宣婷最后没能达成目的,失望地和夏晓北回去后,仍然不甘心地念叨:“不和大家一起,那就我们俩自己单独出去庆祝呗?”

夏晓北将米饭端到宣婷面前,连眼皮子都懒得掀给她,兀自坐下开始动筷吃饭。

“喂,夏晓北,装什么死鱼眼!”宣婷嚷嚷着将一颗鱼眼丢进她的碗里,“别想逃过去哈!你这个奖肯定有一大笔奖金!怎么着都是要狠搓你一顿的,不是今天,那也是明天!”

顿了顿,她继续问道:“话说,今天总编把你叫进去都说了什么,那么久?总不会光是夸你吧?‘哎哟晓北呀,你真是我们杂志社的福星!’‘哎哟晓北呀,你真是我们杂志社的大功臣!’”

惟妙惟肖地学着总编的语调,宣婷哈哈哈地问:“你没听到鸡皮疙瘩掉一地吗?”

捧腹大笑之后,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她终于察觉到些许不对劲,骤然停下笑声,用筷子敲了敲夏晓北面前的盘子:“喂,你哑巴啦?”

“没有奖金。”夏晓北这才回了一句,“但是,给了一个进修的名额。省里全权出资提供的。”

宣婷的脸上立马跃出兴奋:“好机会啊!这是完全把你当人才培养!虽然不如捏在手里的钱实际,但发展空间大,以后一下子就回本了呀!何况还不需要你自己出本!”

“可是……”夏晓北抬头看着宣婷,神色犹豫着道:“要去美国。一年。”

宣婷愣了愣,瞬间明白她的犹豫何来,沉默片刻,随即给出了自己的意见:“这一次你主动提出离婚,虽然我也劝过你,但说实话,我是打心眼里佩服你的,尤其是看到你现在似乎比以前轻松,更是为你高兴。”

“所以,晓北,不管你做出什么决定,我只是希望,你能真实地遵从自己的心意,而不是首先考虑其他人的想法。”

遵从自己的心意吗……

夏晓北默默地重复着这句话,脑袋里忽然想起梁小姐特意给她送来的卡片。

“唔,我再考虑考虑吧。”若有所思半晌,她才重新拿起筷子。

如果是遵从自己的心意,那么,她现在最想做的事情是……

……

自夏晓北从家里搬出去后第二天,宋以朗便重新开始了在各处飞来飞去的日子。这一趟出去了整整半个月,才得以回到南城歇口气。

车在路上平缓地行驶,遇到红灯,正在一个路口停了下来。副驾驶座上的Joe透过后视镜看到自家老板略微失神地盯着窗外,不由好奇地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没有什么特别,只是另一条分岔路罢了。

往左行是通往RT,往右行是……

Joe的心中顿时一动,悄悄在司机耳旁说了两句话。

绿灯亮起,待车行出去半晌,宋以朗才蓦地恍过神来,眉头一皱:“这是要去哪里?”

“回公司啊!”Joe佯装无意地回道:“刚刚听说那边有一段路在施工,所以转从这边开,绕是绕了点,但比较省麻烦。嘿嘿!”

最后两声贱贱的笑,直接暴露了他的别有目的。听罢,宋以朗只是别有意味地瞥了他一眼,却是不置可否。

就这么行下去没多久,远远地便看到路旁“南城生活周刊杂志社”的标识。

Joe的心中再次一动,在即将经过杂志社门口时,忽然对着司机着急地大声嚷嚷:“嘶——不行不行!先靠边停车!我肚子疼!要马上解决问题!快快快!”

“宋总!对不住!麻烦你等会儿!我去去就来!”车刚停稳,Joe回头对后座上的宋以朗道了歉后,便匆匆忙忙地下了车。

蹩脚的借口,浮夸的演技。宋以朗沉默着在心底给了Joe一个差评,而后,再次静静地盯着窗外。

车子的位置停得刚刚好,在杂志社所在院落的正门对面,恰能将进进出出的人一览无余。

此时逢着中午放午休,三三两两地就有人说说笑笑着一起走出来,或者讨论着上哪下馆子开个荤,或者商量着要不要去附近逛会儿街。

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但宋以朗依旧可以透过这些陌生的面孔,勾勒出夏晓北平日的生活——懒,又怕麻烦,所以假如没必要,她应该是宁愿叫外卖,直接在办公桌上解决午餐。省钱省时又省力。

思及此,宋以朗顿时有些不悦——外卖大多是些快餐,不干净,营养更不均衡,她上回才瘦下去那么一大圈,怎么补得回来?

正这么想着,Joe忽然慌慌张张地跑回来,人还没上车,就隔着窗口焦急地对他道:“宋、宋总!大、大、大、大事不妙啊!”

不知是因为气喘还是紧张,Joe的话磕磕巴巴,咽了下口水才稍稍利索了点:“我在公共厕所里听到有个人说,晓、晓北她拿到今年的新策奖了!”

新策奖……

宋以朗对此不是很了解,不过早些时候,貌似确实听蒋燕说起过,夏晓北得到提名的事情。

所以,还真让那个胸无大志的人拿了奖?

他的唇角禁不住微微上扬。

“哎呀!宋总!你还有心情笑!”情急之下,Joe已全然忘记了对宋以朗的敬畏,“去美国进修了!要去一年!晓北今天下午两点的飞机要去美国了!”

宋以朗唇角上扬着的笑容刹那间滞住。

“现在十二点半!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得马上回去机场!时间很紧迫!”六神无主地嘀咕着,Joe正准备问宋以朗的决定时,却听宋以朗已然当机立断地对司机命令道:“掉头去机场!”

他怔了怔,下一瞬反应过来时,急忙追着车子大喊:“欸欸欸欸!宋总!我还没上车呢!我还没上车!等等我!宋总……”

此时此刻的宋以朗,哪里还顾得上Joe,脑子里已经完全被这个重磅消息所击溃。

她累,他便放开束缚。

她想自由地呼吸,他便给她留出空间。

即便是她提出离婚,他也可以按照她的意愿给她那份协议。

这些都没有关系,这些都是他欠她的,这些也都是他永远无法补偿的愧疚。

可是,所有的这些任凭和给予,都是因为,他心中始终坚信,倦鸟总会归巢。

她要暂时脱离他的羽翼,他便让她自己飞。

然,他从来没想过,她竟然要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

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在他的催促下,好不容易赶到机场,他几乎是一路飞奔着,到处询问着寻找登机入口。

兜里的手机自下车后就一直响个不停,锲而不舍得宋以朗实在不耐烦,只得接起来。

责怪的话还没出口,那头Joe满是哭腔的话先传了过来:“宋总!我错了!我对不住你!晓北她放弃了去美国的机会!她不去美国了!”

闻言,宋以朗正欲长舒一口气,却在Joe紧接着的话中将手机失手摔到地上。

“半个小时前,她已经去法国了……”

此时此刻,飞往法国的飞机上,夏晓北正戴着耳麦,听着里头随机播放的乐曲,安静地闭目养神。

一曲毕,停了四五秒后,耳中忽地涌进来一把款款深情的男声。

虽然多了一分沧桑的味道,但那般低沉而略带沙哑的嗓音,那般舒缓轻柔的旋律,夹着一个个深深浅浅的英文单词,狠狠撞击着夏晓北的心。

她蓦地睁开眼,扶着耳麦,试图将曲调听得更清楚一些,随即确认——和去年平安夜宋以朗在沙滩音乐广场上所唱的是同一首歌。

“不好意思,麻烦请问一下,你知道这是什么歌吗?”夏晓北摘下耳麦递给身旁的人询问,不知怎的,手竟是在不可抑制地颤抖。

“噢,这首啊!”对方只听了一下,便迅速辨别出来,轻轻一划手中的IPAD,“我这里有它的原版MV,是JS大叔晚年特意为他老伴写的,很经典,与其说是情歌,不如说是告白……欸,小姐,你、你怎么了?别、别哭啊?你这是……”

原本安静的机舱里,霎时因为夏晓北起了不小的骚动,身周所有的人都奇怪地看着她,看着这个抱着IPAD无声哭泣的女人。

是谁在地上眸光幽深地仰望碧蓝晴天。

而一万两千米的高空上,是哪一句歌词在轻轻回响……

“……you never know,you are my secret,my only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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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南城待月归》是连载于网络小说的一部现代言情类型网络小说,作者是公子衍。

G. 关于 读书的 作文1000字左右【高悬赏

A) 我与读书

假如我的生活中离开了书,我想那定然是枯燥无味的。

我与书籍的缘分持续了多年,自呀呀学语的时候母亲就给我买来各种幼儿读物,从色彩缤纷的“看图识字”到引人入胜的科幻漫画,对我来说无疑都是充满了童年的乐趣的。

年幼的我尤其迷恋漫画,有时一直要到大人喊了几遍开饭,才恋恋不舍得放下手中的爱书。在那个年代里母亲所给的零用钱是很有限的,但每当我碰到一本心爱的漫画时却有一种执着的付出。至今有些书脊都散了架,却还始终保留着。也曾经梦想有一天能成为一个漫画家,希冀用简单的线条和色彩勾勒世界和心情,可惜那时没有去学,错过了机缘,是终身的遗憾。

有一次,我到地下室收拾旧什物,不经意间发现了几本儿时看过的画报,那种心情颇像一个农民在自家的田地里整日劳作偶有一天发现了金子一般,喜不自禁。小心翼翼地掸掉上面多年的尘土,慢慢翻开发黄发脆的纸张,看到里面的图画与文字时,童年的记忆清晰的如同昨日,哦,一切又回来了!这旧日的画报承载着童年的岁月与欢乐,上面沾染着太多稚嫩的熟悉的味道。恍惚迷离的岁月、童稚的梦幻一并撞击着我脆弱而敏感的神经,使我不得不感慨岁月蹉跎、物是人非。

上大学的时候,学的是中文专业,每天泡在大量的名着与经典里,也是一种幸福。现在毕业几年了,那些带着干净的心情读书的日子还历历在目,留恋的是那种平和的氛围和心境,现在却很难再找到了。

如今值得庆幸的是家中有一个专门的书房,放置的两个大书柜盛着我多年来寻觅的“伙伴”,称不上汗牛充栋,数量倒也可观。闲来无事,抽出几本随便翻翻,也会为这些觅来的宝贝沾沾自喜。每当心烦意乱之时,只要打开那宝藏般的书柜,让缕缕书香充盈心灵的干涸,一切烦恼便又置之九霄云外了。

有许多个无眠的夜晚,都是书籍陪我度过的。孤灯下,它就像一位多年的旧知,与我在寂寥中畅谈。始终固执地认为,书与人也是有缘分的,就像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一样,也分亲疏厚薄。书海无涯,一个人在其一生中所能结识的书籍总是有限的,所以每次买到一本好书的时候,我总是以虔诚的态度,细细翻看,结识这位新朋友。我想,假如时间可以摧毁我们的容貌,书籍赐予我们的却恰恰相反,它能升华我们的灵魂,带给每个个体一次又一次的震撼与冲击。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时间的飞逝给予我们的有可能是残忍,但是书籍给予我们的却是点点温馨与安慰,也只有精神财富是冷酷的时间所无法剥夺的。

读书能使人平静,使人明智,使人成长。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反复体味的,正如做人做事,需持有谨慎与谦恭的态度,这是我多年与书籍打交道所得到的一点感悟。遇到烦恼,回忆起曾读过的那些伟人事迹,想到伟人所遭受的异于常人的悲苦磨难,心灵的深处就会感到无比惭愧,觉得生活中遇到的这点烦恼也算不了什么了。多年的阅读使我懂得,人在内心深处要不断地去培养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需带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的洗礼。

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每个人的阅历都是有限的,但是书籍却能使我们跨越时间与空间的界限,感受不同的人生,体悟丰富的情感,增加我们对生活及生命的认知。在书籍中我们既可以扮演基督山伯爵,也可以是包法利夫人,既能与老庄神游“道”的境界,也可以与李白对吟浅酌,其中的痛快淋漓是世界上任何事物所不能及的,它可以使我们抵达任意一个物质与精神的圣域。

读书可以使人透过生命的表象,探究生存的意义。曾经对余华的《活着》爱不释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阐释了“活着”的真谛,我想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此吧!与每部书遭遇,所得的感悟都有所不同,无论是喜、怒、哀、乐,抑或真、假、美、丑,都或多或少地增加了我们人生的厚度,也让我们深深体味着世间的人情冷暖。

古人云:“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礼义不交,便觉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所以,读书对我们塑造和陶冶自身的品行,不断提高涵养是有极其有利的。读书又贵在专与恒,只有抱着专心致志与持之以恒的精神才能有所收获。

(B) 我与读书

人这一辈子其实最看不完的就是书了。我不是那种特别喜欢读书的人,只是平时闲来无事,就随手拿起一本来读读罢了,没有目的,没有音乐,只有静静的双目和遐想的思绪。
记得上小学的日子,妈妈不准晚上看电视,于是我只能捧着旧书,坐在小椅子上看。说到旧书,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都是一些别人看过的杂书---真是什么种类的都有啊,《宝葫芦里的秘密》类似于动画片《没头脑,不高兴》,《高玉宝》讲少年智斗财主的事,连《铁道游击队》都有,书的风面几乎都是发黄发霉的了。现在想来,当时的情况下,我还觉得特别有趣。在无压力的状态下,思想特别容易集中,而我爱幻想的毛病也是那会儿培养出来的。那个年纪觉得学语文真是极其享受的事,我喜欢抄古诗(类似于碧玉妆成一树高等句子),抄文章甚至抄故事,然后把故事中的用得精彩的句子和段落拷贝到自己的作文里,当作业交给了老师。其实我心里也是特别的害怕,生怕被人看出是抄的。可是我这么做并不是偷懒,而是觉得这些文字实在是写的太妙了,太有共鸣了。
很快上了中学,我几乎就不再看除课本以外的书籍了。成天就为了分数而发愁,苦闷的心情可想而知,哪里有闲情逸致地坐下看几本书呢。我与心爱的书就这样分别了若干年直至大学。这几个月,我与书,突然又有了久别重逢的感觉,捧起抽屉里那本席慕容《透明的哀伤》,似乎有太多的话要和它诉说,而我发现我的生活里,也骤然地重新充满了温暖的感觉,就像从前那样,是书给了我力量。
书籍是这样一种东西,你越是沉醉其中无可救药,越是能体会出它的美。这种美,说不清,道不明,是情感的酝酿,还是接受上帝的洗礼。在这个多媒体泛滥的时代里,人们花大量的时间看电视、上网、聊天,书已经渐渐被人们遗忘了。我也差点把它抛弃了,不过,现在我终于意识到,是我错了,我不该忽视了它。通常年轻人都喜欢看偶像剧,我发现读完一本书和看完电视剧的感觉非常不同。书中的人物往往是没有确定的相貌,只有作者大概的描写,因此我们更注重主人公的性格和语言,而对于电视剧,终究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不过是演员的容貌以及他们富有磁性的声音,其他的时间一长就再也回想不起来了。
我要说,看书太好了,特别是现在这个躁动的年代,我们急需的是安静的读书,思索书中内容给我们的启示,把感动藏于心底,让其然后慢慢散发开来直至充满整个心灵。

(C) 我与读书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乍听之下,这话似乎说得严重,可是,仔细一想,却觉得十分有理。

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假如好久没接近书本了,那必定是因为他的心思分散在其他琐碎拉杂的事情上。而这些琐碎拉杂的事情使人忙碌,正是造成一个人思想庸俗肤浅的最大原因。思想庸俗肤浅形之于外的时候,言语就自然无味,面目也随之可憎了。没错,我就有过这般经历。

一个暑假时,我经常一个人在家,天天看电视吃饭睡觉像猪一样,索然无味地过日子,便时时进书房啃书本。这一啃就养成习惯了:每天早上起床便阅读书籍,照镜子都觉得面色红润,与家人说话时常石破天惊,我便把读书作为我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事。开学后,我的心思放在了服饰与玩的时间上了,不经意时照了照镜子,三分像人,七分像鬼!说话像得了口吃样,即便流利,也是些庸俗的言语。我吓了一大跳,立刻觉到读书很重要,所以无论如何每天我都要读几本书。

我喜爱阅读书籍还得从三岁时说起:那些双休日,每天我都要缠者父母给我讲《买火柴的小女孩》《海的女儿》《坚定的锡兵》等童话故事。有那么一天,我十分想听故事,而父母又不在家,我又识些字,便捧起连环画看了起来。不知觉中,产生了对书本的浓厚兴趣。渐渐地,我的识字量大了,这些书已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便阅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及《西游记》等名着。

现在,我已上小学六年级了,早期书本的熏陶使我的语文水平在班里、年级上都名列前茅,与家人、同学说话时常出口不凡,但是,我仍继续学习。每逢节假日有时间便啃书本。饭食是物质粮食,书本知识是精神粮食。当一个人吃的油光满面,精神上却饿得疲惫不堪,其实他是很可怜的;

世上有人喜欢储蓄金钱,有人喜欢搜集邮票珍玩,也有人喜欢把佳言名句储存脑中。我就是最后那种人。

读书能使人风度高雅,气宇轩昂,远胜过服饰上的装饰品及家宅中的堆金累玉,你们都来和我一起分享读书的乐趣吧!

(D) 我与读书

--――读书的“苦”与“乐”

读书,对于一个爱看书的人来说,是一件非常高兴、快乐的事情。可是对于一个不爱看书的人来说,是一件非常伤心、难过的事情。我从一年级到四年级的读书期间,体会到了读书的苦恼与快乐。

“星儿啊!把电视关了,看一会儿书吧!”爸爸说道。我心想读书有什么好的,不仅仅没有意思,而且夺去了我看电视的时间。
“武艺星走啊!去打羽毛球,我一定把你打个落花流水。”只听我的同学李诗琪说道。我听了急忙放下刚看了一半的书,想和李诗琪去打羽毛球。“咳!咳!”爸爸突然咳嗽了起来,我看了看爸爸,爸爸用严厉的目光瞪了我一眼。我忙对李诗琪说:“你先玩会儿去吧!我这个故事还没看完呢!”李诗琪走后,爸爸对我满意的点点头,可是我心里气愤极了,不是爸爸让我看书,而是生气书赶走了我玩游戏的时间。如果我对一本书产生兴趣,爸爸会让我给他讲一遍,然后再熟记,别说这招还真管用,我把我看过的书都记下来了,可记下这么多故事,费了我多少脑细胞呀!

读书的过程中,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比如说《世界奇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活的时间最长的夫妇是谁,他们活了多少岁;《小鹿班比》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自己长大应该独立;《快乐星球》带我走进了奇妙世界……
读书让我感到快乐,比如我看了一个逗人的故事,就会笑的前俯后仰合不拢嘴。
是书让我懂得了亲情,是书让我知道了快乐与悲伤,是书给了我力量,是书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书,你的名字怎能让我忘记?
每一个人读书都会有快乐和悲伤,就像一首歌所唱:“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妈妈告诉我,那些写书的人,是没有经过磨练就成功了吗?我觉得,我如果不读书,我就会没有知识,我要是不读书,怎么考大学,我要是不读书,怎么能成为有用的人呢?所以我要读书。
我酷爱读书,我读书会坚持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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