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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降了漫画在线免费看

发布时间:2022-07-08 22:18:35

‘壹’ 你对《海贼王》漫画最新话,马尔科惨败于大看板这一幕是如何评价的

海贼王漫画1022话更新之后,对于海迷来说,除了热血沸腾的战斗之外,更大的惊喜在于这一话的战斗,更是引发出了无数激烈的讨论,尤其是白胡子海贼团的马尔科,本来已经战败的他,却被不少海迷拿来,与烬比较实力,不仅没有因为战败,让他被小瞧,甚至出现了反转局面,认为他的实力远超烬,这种尴尬的场面,也成为海迷圈最大的看点!

不得不说海贼王作品的发展,靠的是每一个热爱该作品的粉丝共同打造的,但是对于将作品内容故意丑化,甚至不愿意承认作品中的设定,毫无疑问是一种伪粉行为,这样的行为,不仅不利于作品的长期发展,甚至对于自我的认知,也会产生偏差,是一种十分不利人利己的行为,因此需要杜绝和警惕,对于马尔科惨败出局,却被认为实力很强,输不起成伪海迷信仰,你有什么样的看法

‘贰’ 子弹上膛小说。谁 有啊。。谢谢。。 请发给我[email protected]

热带丛林。中国西南边境T45地区。
一架迷彩色的直升机在丛林上空掠过,迷彩的机身和丛林几乎浑然一体。
机舱里,陆军下士小庄等特战队员满脸迷彩,手持武器待命。他们穿着特别花色和款式的迷彩服,搭配各种战术背心;手里的武器搭配很自由,有81-1自动步枪和88狙击步枪,也有战术改装过的56冲锋枪等。臂章赫然是一只狼头,闪电利剑标志,用汉字写着“中国陆军狼牙特种大队——026”。
他们——中国陆军狼牙特种大队的对外番号——026后勤仓库的秘密影子部队——孤狼特别突击队B组,号称精锐中的精锐、狼牙的牙尖子。他们奉命执行代号为“丛林黑手”的抓捕任务。任务很简单:抓捕一名秘密人境的国际毒枭,如果抓捕失败,就地击毙。
小庄舔舔自己干涸的嘴唇,握紧手里的冲锋枪,环顾四周。爆破手、志愿兵老炮坐在他的身边闭目养神,手里抱着一把56—1冲锋枪。
对面,第二突击手、上士强子正对着伪装油梳妆盒用匕首刮下巴的几根胡子,很仔细。
卫生兵、上士史大凡含着手指,看日本漫画《七龙珠》,看得嘿嘿直笑。
狙击手、上士邓振华披着狙击手的“吉利”伪装服,跟一棵灌木一样,手持同样伪装的巴雷特大口径狙击步枪,正闭着眼睛跟着随身听里的劲歌扭动。
B组组长耿继辉上士目光冷峻,在看地图。随着蜂鸣器的警报声,机舱内的红灯开始亮了起来。大家一起抬眼。耿继辉一边收起地图一边说:“我们到地方了!摘下军衔和臂章,跟自己的遗书放在一起!”
特战队员们无声地摘下军衔和臂章,装入塑料袋,封好。
“我们的身上不能有任何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我再说一次,这里的边境线犬牙交错,一旦开火,很难说会发生什么事情。无论发生什么情况,绝不能越境,绝不能暴露我们的身份!”
队员们检查自己的装具和口袋,陆续报告:“好!”“好!”“好!”
耿继辉扫视着队员。队员们的迷彩脸上很平静。他突然厉声问:“你们是什么?”
“狼牙——”队员们抬起头,坚定地注视着他。
“你们的名字谁给的?”
“敌人——”
“敌人为什么叫你们狼牙?”
“因为我们准!因为我们狠!因为我们不怕死!因为我们敢去死——”
耿继辉举起右手的武器:“孤狼B组——”
队员们一起举起手里的武器:“同生共死——”
所有人都是一脸刚毅。
耳麦里传来飞行员天狼1号的声音:“孤狼B组注意,准备机降。一分钟后我将离开这里,祝你们好运!”
耿继辉伸出大拇指。队员们伸出大拇指。舱门打开,老炮把大绳抛下去。
直升机悬停。队员们顺着大绳陆续滑降。耿继辉最后一个滑落,他松开腰间的铁扣后,直升机飞走了。耿继辉挥挥手,小庄带队进入密林深处。后面的特战队员们都是警惕性十足,快速而默默地前进。
2
林间山路,两辆陆地巡洋舰在急驰。车里坐满了冲锋枪手。
山头狙击阵地上,邓振华抱着巴雷特大口径狙击步枪在报告:“大尾巴狼报告,目标接近中。两辆陆地巡洋舰坐满枪手。他们距离埋伏地点还有500米。完毕。”
他说着拉开了枪栓。咔嚓,大口径子弹上膛。
路边灌木丛中,耿继辉对着耳麦低声说:“森林狼收到,准备动手。完毕。”
队员们做好了准备。小庄握紧冲锋枪,老炮拿起引爆器,强子虎视眈眈。
陆地巡洋舰接近了。老炮按下引爆器。
“轰!”第一辆车飞上天空,化成烈焰。枪手们飞在空中惨叫着,小庄一个箭步冲上去,举起冲锋枪射击。
同一时间,狙击阵地上的邓振华扣动扳机。“砰!”巨大的枪声,第二辆车的司机胸部几乎被打烂了,车歪在路边。枪手们纷纷往车下跳。
队员们包围上去,对着目标精确地射击,枪手们纷纷中弹,瞬间尸体横陈。
强子冲上去,一把拉开车门;小庄举起冲锋枪:“不许动!中国陆军!”
毒枭惶恐地举起手:“我投降,我投降……”
小庄一把把他拉下来,按在地上;史大凡搜身,其余的队员在警戒。
耿继辉环顾四周,对着耳麦呼叫:“天狼1号,我们得手了,立刻到指定地点会合。完毕。”
队员们把司机尸体拖下来,上了陆地巡洋舰,快速离开。地上留着尸体,那辆车还在燃烧。
行动如同教科书一样完美,孤狼B组,抓获毒枭,无一伤亡。
山头狙击阵地上,邓振华起身,把手雷拔掉保险,放在巴雷特大口径狙击步枪的枪托下面,并用杂草掩埋好,然后提着56-1冲锋枪开始飞奔:“该死的——狙击手,难道每次都要跑路的吗?”
谷地。直升机盘旋着螺旋桨在等待,队员们架着毒枭快步跑来。小庄跑在最前面,他持枪警戒四周。队员们陆续上去,小庄回头看看:“还有伞兵——”
“起飞!给狙击手丢下绳子,我们不能再耽搁了。”耿继辉面无表情地说。
小庄果断地上去。直升机开始准备起飞,起落架已经离开了地面。邓振华跑过来:“该死的!等等我——”
史大凡嘿嘿笑着,丢下大绳,上面都是打的结:“鸵鸟!爬绳!”
邓振华抓住大绳,仍不忘悲悲切切地嚷:“天啊!难道这就是伞兵的命吗?”他拿起D形环扣在绳索上,被带离地面。队员们哈哈大笑。
直升机起飞了,拖着一条大绳,大绳上带着邓振华。他还在痛心疾首地高喊:“难道你们打算让我这样返回狼穴吗?该死的——”队员们兴高采烈地拉着邓振华爬上来。小庄负责看押人犯。他盯着毒枭,又拿出照片来看看,总是觉得哪里不对劲。
“怎么了?”耿继辉问。
小庄皱着眉:“不对劲!他怎么一点表情都没有?”耿继辉看向毒枭。小庄伸出手,一把撕开了毒枭的面具,下面是一张不一样的脸,泪流满面。
小庄一惊:“假的,我们中计了——”
队员们来不及思考,山头上,一个贩毒武装的枪手已经举起防空导弹,嗖地发射出去,导弹带着尾烟,扑向直升机。
“轰!”
直升机凌空爆炸,碎片纷纷落下。
中国陆军狼牙特种大队,孤狼特别突击队行动B组,全体阵亡……
3
“啊——”一声哀嚎,小庄从梦中醒来。他披散着长发,坐在床上喘息,飞机的碎片似乎还在眼前飞落。
女孩在旁边睁开眼:“干吗啊?大早上一惊一乍的?我还没睡醒呢!”
小庄捂住脸,泪水从指缝流了出来。
女孩伸手拽他:“怎么了?再睡会儿?”
小庄甩开女孩:“你谁啊?在我家干吗?”
“昨天酒吧……”
“滚蛋!”小庄吼道。
女孩坐起来,愣了。
“滚蛋!”
“啪!”一个嘴巴抽过来,女孩起身穿衣服走人。
小庄坐在原处,等她走后,开始落泪。
许久,他终于平静下来,起身拉开窗帘,阳光照射进来——这是一问租来的破旧仓库,被改装成了家。一层是放车和杂物的地方,二层是卧室和工作室。虽然破旧凌乱,但收拾得很有艺术气息。
小庄开始洗漱,收拾自己的东西,扎上马尾巴。电话响了,他拿起电话:“喂?”
邵胖子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喂!起来了?昨天那妞儿聊得怎么样啊?”
“不怎么样。”小庄淡淡地说。
“别着急,慢慢来啊,你送她回学校了?”
“没,昨晚上在我家呢,刚打发走了。”
“操!又被你丫给办了?真不知廉耻啊?”
“知道啊,你就是廉耻。”
邵胖子笑:“你大爷的!你们全家都是廉耻!赶紧的,这边等你呢,别迟到了啊!”
小庄一边说一边打开仓库大门:“知道了,马上到。挂了啊!”
他挂了电话,上了花花绿绿的切诺基。
P1-4
……

‘叁’ 海贼王SBS 尾田是什么时候开始决定成为漫画家的

好久不见的SBS分享

注:SBS是一个作者和读者的交流栏目,刊载在漫画单行本上。尾田会从读者的来信中挑出一些问题来回答,有趣味性的,也有设定方面的?

那,这里的分享都是逐条精选出的我觉得比较有用,有意思的~

1,

在最早的SBS中,尾田就已经说过“想成为漫画家是在四岁的时候,真正开始画漫画是在国二时”!坚持并实现梦想真的很不容易呢,佩服啊佩服!

2,

海贼旗上的砂漏一般代表着:你迟早会对我投降,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那我们也来回顾下克利克的海贼旗

骷髅头的两边就是向敌人展示着威力,嗯(思考),有感受到吗?

3,

哲夫的帽子是他所有的毅力,信念之塔!

听起来也好厉害的样子,大家再来感受下

4,

尾田仔在早期的SBS中就已经提到过鱼人岛呢。

而关于鱼人空手道可是在阿龙篇就已经出现了,克罗欧比就是鱼人空手道40段

嗯,关于鱼人空手道咱们以后会另开帖说明。

5,

有喜欢登山熊的朋友们吗?他们惩罚忘记打招呼人们的方式竟然是:当场盘坐一小时。。。2333,好可爱。

6,

巴洛克工作社女性特工的名字都是按照快乐的节日排序下去的。

诶?原来双手指是元旦的意思啊!!不要忘记她哦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咯~

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海贼王人物分析

SBS图源来自:熊猫汉化

‘肆’ 免费完结的穿越小说,以下是条件: 1,.可以是一女N男,穿越成婴儿,动物的也可以,但要标明是哪类

全是完结的哦~~ 1.逐花(完)作者:苗苗王 “我会不惜一切力量......毁了你”,亲手斩断和洧之间所有的可能,以为自己死定了,谁知却穿越时空掉进一个奇怪的国家,女尊男卑?一妻多夫? 2怜镜传说(完)作者:snowston 别人穿越时都多多少少带着点现代装备,但我呢,不要说什么装备了,连衣服都没有就这么以‘原始人’的形态来到了古代,还一到古代就被一位美艳动人的帅哥看了个精光, 看就看吧,我的座佑铭就是:帅哥做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1女N男+小白+EG 3紫惑情魅 作者:猫咪朵朵 一双紫眸何以牵动万人的心?看似弱小的身躯为何拥有如此大的能量?绝美容颜下掩藏的是怎样一颗固执的心?时空之链到底有什么秘密?朋友的误解使她伤心欲绝,刻意的背叛另她跌落大海,时空的转移使她获得重生,几份执着的爱恋使她破碎的心变的完整... 4无名星游记 (完) 作者: 蓝昕秋风 她是女人,但对男人却很怜惜,这个地方很怪,但却奇异的让她产生了家的感觉,特别是他们,可爱的,让原本冷硬的心变得柔软,继承了溪的能力,因一个承诺,她开始了一段奇趣之旅 5爱江山更爱美男 作者: 梦过千秋月 眼前这些个男子,端的是一个赛一个俊美,而且每一个都跟她出生入死,对她情深意重,还有最要命的是,在他们每个人的心目中,都认为自己是最好的郎君,一付付非君不嫁的样子,哎,真是头疼~头疼~ !! 6抱你在身边 (完)作者:天水若云 虽然女主很喜欢美男,但是也是比较有原则的 7寡人之疾 (完) 作者:媚儿 真他妈的tmd,过关检居然被迫要拿避孕套出来,倒霉~~!倒霉还没完?哇哇~~不要了吧~~救命,救命,一起上会出人命的。 最终,广州大学学生会着名女色魔就这样………… 8杀手情人保镖(完)作者:不懂爱情 本是杀手的她上帝却不赋予她一颗冷酷无情的心,本是软弱的她却有着不得不活着理由,本是早已放弃幸福的她却在生命中出现了爱着她的人。有着玲珑的心,有着精明的脑,却不得不装傻,爱情来得突然,幸福来的朦胧,她不知道是跟着命运走,还是放弃以这一切。 9重生女人国 作者:E阑月 她本应是女人国第二大商家——苏府的二小姐,想到最爱自己的母亲已逝,在现代也算是了无牵挂了,晓逸拒绝了小阎王的挽留,决定回到女人国,开始新的生活。(女尊男卑) 10四时花开 作者:宫藤深秀 可为什么人家穿越,一还魂就是人见人惧的大人物,而她虽然成了王爷,却依然是人见人欺的主儿? 还有她那三小宠,虽然相貌一个比一个人比花娇,可为什么心眼儿却也一个比一个足实? 她明明是来过那种只要是美人就任她抱的幸福生活的,为什么现在却被弄得左忙右忙? 11折草记 作者: 湖月沉香 美男身边绕,我宠哪个好?才说这个俏,那边哭又闹,左右为难真烦恼:来男人更比女人吵!罢罢罢别再做作假清高,坦陈美男我嗜好,左拥右抱乐逍遥,难得天时地利加人和,不要白不要! 12折翼天使(完) 作者:江渔 早上醒来时,我呆呆的看着镜子里的倒影。长及大腿的长发散乱的披在身后,显现出一种慵懒的性感, 巴掌大的脸上有着精致的五官,常年不见阳光的皮肤白的有些透明,纤秾有致的身体上布满了青青紫紫的吻痕和各种在欢爱中留下痕迹,手脚上都戴着细细的金属链铐,脖子上也戴有金属项圈。这是我吗?我不知道! 15世上另一个我(女尊)(完) 作者:露丝玛丽 女尊男卑世界!np!不喜者慎入! 16狩猎美男之古旅 (完) 作者:stein 刚熬完读书生涯,没想到回国就被电到了古代,人家穿越都带着一堆有用的东东,而我却带着一盒“贞德”牌处女膜,>_

‘伍’ 名侦探柯南大结局多久才出

新一坐在床边,用手抚摸着兰的头发,满眼的疼爱。如今的他已经变回了17岁的英俊模样,而上帝仿佛和他开了一个莫大的玩笑,小兰却变成了7岁的样子。兰的样子没变,只是越发娇小可爱。可她的智力、阅历都变回了小孩的状态,而且她也不记得和新一青梅竹马的经历,只知道她现在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这个“新一哥哥”。小五朗夫妇在海外,根本不知道兰变小的事情。而“抚养”小兰的重任就落到了新一的头上。于是,新一开始了和小兰的“同居生活”。
“真是的,怎么一转眼我们的角色都换过来了。你从小兰“姐姐”变成了我可爱的妹妹。”新一低低的说。此时小兰缓缓的睁开眼,对上看见新一温柔的眼睛,甜美的笑:“新一哥哥,早安。”
“早安。上学要迟到了,快起来吧。”阳光明媚的早晨,两人手牵手的上学,修长的美少年牵着活泼的小女孩穿过熙熙攘攘的街道。
到了校门口,兰稚嫩的声音说:“新一哥哥,我要进去了。”“嗯,努力哦。”看着只到他腰间的小兰,他不知道可以用什么语气说话。无奈的抚着她的头。
小兰勾勾手指示意让新一低下头。新一看着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俯下身。兰在他的脸颊上印上甜甜的一吻,“我最喜欢新一哥哥了。”说完便蹦蹦跳跳的进了学校。
新一抚着脸,脸红心跳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对,被一个小女孩亲吻,我工藤新一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吗?尽管这么想,他的脸还是很红很红。
“工藤,你那是什么傻样子啊。”是他那帮多嘴多舌的同学。
“看到了看到了,工藤新交的女朋友是个小~~~小女孩艾。”
“就是啊工藤,对这么小的女孩下手你也太没道德了吧。那兰怎么办啊。”
无奈,他怎么解释的清楚,就听到他们七嘴八舌的嘲弄他。“你们这帮笨蛋不要乱说!那个,那个是我妹妹!”
“哦~~~~~工藤有个妹妹哦!”
“就是啊,小妹妹,小妹妹!”
一群人吵吵闹闹的上学去了。多平和的早晨~~~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工藤宅
“工藤,看不出来你还满大胆的,居然和小兰同居啊。”
“拜托,这算什么同居啊。”
“怎么不算。虽然兰变小了,可你是清楚的。哦~~我明白了,其实你是很乐意的对不对?你巴不得小兰就是这么小,好满足一下你的大男子主义。嗯,就是这样的!”
接下来是新一的一顿暴捶。不猜也知道这铁定是平次那个家伙嘴闲没办法。
就在两个大男人闹的不可开交的时候,小兰放学回来了。一进门就清脆甜蜜的叫着:“新一哥哥,我回来了。”
“呦~~小兰。”平次帅帅的对着兰说。“我叫服部平次,你可以叫我平次哥哥。”新一在一旁不爽的想:臭小子,居然占小兰的便宜。
“平次哥哥好。”小兰脆脆的叫,接着就习惯性的坐到了新一的大腿上。看的平次一愣一愣的,天,他们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啦。看着平次揶谕的眼神,新一也有些不好意思。自从兰变小了以后就十分依赖他,每天晚上要他哄哄抱抱才肯睡觉。兴许是因为父母不在身边,她倍感寂寞,而新一则是她唯一可以依靠的人。不过这种感觉也不坏,兰这么依赖他,新一有点搞不清楚自己是在充当他的“父亲”还是“哥哥”还是······
“兰,作业写好了吗?”
“还有一点哦。”
“先去写完它好吗?我和平次哥哥还有事情要谈。等下做好吃的给你吃。”
“嗯。”兰乖巧的点头,“新一哥哥,等下我有事要告诉你。”
望着兰离开的身影,平次道:“工藤,看不出你还是个好男人啊。”
“切~~”
“新一哥哥,不要这么冷淡嘛。”平次学着兰的声音“恶心”的说,当然了回应他的一定是新一的一顿拳打脚踢。
“说正事。灰原没有找到可以让兰恢复的方法吗?她不是有让你恢复的药吗?”
新一叹了口气:“有是有啦。但当出我变小了,头脑还是大人的。兰比较特别。灰原说让她恢复不难,但只能是17岁的模样7岁的智力。还不如让兰这样慢慢长大的好。”
平次的眼神诡异:“其实那个女孩子喜欢你,你是知道的吧。”

“她是不是故意不让恢复的?好让你对她死心?”
“不会的。她到现在还在研究。而且···如果兰变不回来的话,也不错嘛···”新一的眼前出现小兰每天赖在他怀里的样子,脸色绯红。
“果然,我说的一点都没错。”平次坏笑。“工藤啊,你打算等兰长大再叫她嫁给你吗?你好坏哦···”
“我哪有。”
······

“兰。”新一对着坐在书桌旁的小兰说。
“新一哥哥。那个黑炭哥哥走了吗?”
“嗯。”黑炭哥哥?呵呵,平次那家伙······
“兰有什么事情要和我说?”
“那个~~~学校要开家长会。”她说话的声音渐渐小了,果然父母不在身边是很寂寞的吧。“新一哥哥,爸爸妈妈什么时候会回来呢?”
新一的眼睛突然变得深邃。“大概,等兰···长大了···就···”
“兰好想快点张大呢。好想见见爸爸妈妈···”
新一的心突然一沉,“兰,没有爸爸妈妈在身边,很难过吗?”
兰微微蹙起了眉,“有时候看见小茜他们的爸爸妈妈来接放学的时候,很难过呢。一直在想,是不是兰不够好,所以爸爸妈妈不要我了。但是···但是···想到有新一哥哥在身边,就很快乐。”她给了新一一个灿烂的笑容。
新一的脸上也有了宽慰。把兰抱进自己的怀里,下巴抵住她的头。“我不会让你难过的,只要有我在···绝对,绝对不会让你再哭了。”虽然兰不很明白新一的心,但是她知道在新一哥哥的怀里就是最安全、最温暖的地方。
“家长会,新一哥哥去可以么?”新一轻轻的问。
“嗯!嗯!可以,可以。”兰在他的怀里蹭着小脸,幸福的说。

夜晚,新一坐在床上看着手头的资料,他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就不能像普通的高中生一样好好享受校园生活呢?又要读书,又要查案,还有把自己的女朋友当作小孩来带!等等,女朋友?新一被自己如此自然的想法一震。果然像平次说的,我对小兰还是别有居心的?
“新一哥哥。”小兰敲开门,抱着枕头站在他的床前。
看见她穿着小猫样的睡衣,眼睛水汪汪的叫他的名字,还真是惹人怜爱。“睡不着吗?”
“新一哥哥,今晚可不可以和你一起睡?”
一起~~~睡~~~新一的脸马上就红了。虽然兰现在是小孩的模样,可是这叫我怎么能不想歪了呢。不行,不行,这样要出事的。他用力的挠着脑袋。
小兰见他不答话,又用那脆脆的声音问:“不可以吗。”
实在不忍心看见她圣洁的小脸上有一丝的委屈。算了,我投降。新一这样想。转个身让出一个空位:“过来吧。”反正~~~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新一哥哥。”
“嗯。”
“新一哥哥可以唱歌给我听吗。”
唱歌?新一露出了招牌苦瓜脸。“我唱歌可不好听哦。”
“我只是想听听新一哥哥的声音。”
新一叹了一口气。没办法,她现在越来越习惯跟他撒娇了。而他总是不能抗拒,看来不管兰多大,新一注定要被她吃的死死的。
“兰,乖乖睡吧。”他温柔的抚着她的发,一次又一次唤她的名字。兰,兰···
而这个小家伙在新一的怀里找到最舒适的位置后,甜甜的睡去。
新一望着在他怀里睡的像个小猫式的女孩,嘴角露出一丝温柔的笑。
以后长大了,可别说是我占你便宜啊···
“工藤,我的解药有点眉目了,你可以过来看一下。”
听到小哀的电话,新一心急火燎的跑到博士的研究室。“怎么样,灰原?”尽管灰原哀已经恢复了志保的模样,但还是习惯性的叫她灰原。张大后的小哀冷艳逼人,加上总是穿着一身白的工作服,看着她就觉得有点凉。
“你我都吃了的APTX4869的解药,可以让兰恢复17岁的身体。这是我的改良版试验品,吃下去后可能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恢复17的身体和智力,但是她的记忆可能会有一部分丧失。一种就是完全恢复,但是会性情大变。”
小小瓶子里装的一颗红色的药丸,真的这么神奇吗?但好像哪种可能都不是新一想要的,他要他的兰,原原本本的兰。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她会丧失记忆,会忘记什么?她会性情大变,会变成什么样子?灰原,没有更好的办法吗?”

继续继续 “这些问题我无法回答。”
······
“工藤,她一直这样不也挺好的。有你一直这么照顾她,看着她长大。所有的女人都希望自己不要老去,她这样不好么?”
······
“可以的话,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像她这样······有你照顾。”
“灰原······”新一不知道要怎么说才能婉拒她的心意,怎么告诉她才能让她明白,兰从小就在他的心里生了根,这辈子都不会变了。
“你走吧。我会继续研究的。”聪明如她,怎么会不知道新一心里怎么想。当新一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她的眼神中才多出一丝忧郁。“我会尽力让她恢复的,这样我就不欠你什么了。不欠你的,我才好离开······”
走到家门口,看见兰因为没有钥匙不好开门正蹲在地上用手画着圈圈叉叉。兰,那是兰啊。即使变小了,她还是他的兰。她依然天真善良,宛如天使。
“兰。”他的一声轻唤,她就会欢欢喜喜的跳进他的怀里。新一抱起小小的兰,就如当年兰抱着柯南一样。“兰,如果长大了,会不会忘记新一哥哥?会不会?”
“不会不会,我要永远和新一哥哥在一起。”看着她小脸严肃,他会心一笑。捏一下她光滑的脸蛋。声音里都是溺宠:
“小傻瓜,你知道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吗?那是一种承诺,女孩子一辈子只能说一次的。”
“是吗是吗,那我要对新一哥哥说。我喜欢新一哥哥,新一哥哥不喜欢兰吗?”
他沉默,许久,郑重其事地说:“我喜欢你,好久好久了······”
兰的心里像吃了蜜一般甜:“那说好了的,不许反悔的。我们拉构。”
“傻瓜,拉构不是大人们承诺的方式。”
“那要怎样?”
“像这样······”他在她的额头上轻轻的吻了一下,仿佛一个美丽的承诺。
“这样啊。”小兰也学着他的样子,小手抱住新一的头,狠狠的亲了一下。
新一有一丝动容,但是心里却毛毛的。我这样算不算诱拐小孩?
“呦,工藤,诱骗小孩可不好哦。”偏偏这个时候最不该出现的人出现了,是平次。
“黑炭···不,平次哥哥。”
新一斜着眼看他。大阪和东京很近吗?怎么他有事没事就跑我这来。“你干吗来啊。”标准的半月眼。
“你这样说也太没义气了吧。我大老远来的。”
“我也想问你,你大老远来干什么。打算搬来东京吗?”
“都是和叶那个死女人,说什么要买特制巧克力的材料,只有东京才有。我才没兴趣陪她到处乱逛。所以就来看你咯。啊呀,是不是我看到什么不该看的啦。”
巧克力?对哦,明天是情人节。
“新一哥哥,明天你来学校接我好吗?”小兰说。
“好。”
“兰是不是准备了巧克力给你新一哥哥呀,那我呢,不送给你平次哥哥吗?”平次这家伙,总是唯恐天下不乱。
“平次,和叶的巧克力还甜不死你啊。那你们大阪的女生呢,明天你会很忙吧。”
一说到和叶,平次黝黑的脸上有了窘意。“切~~怎么比的上你啊。每天情书多的信箱都塞不下,还诱拐小孩。”
“服部平次!”两个大男人又像小孩一样吵开了。
情人节
“小兰啊,今天什么事情这么高兴。”小茜问。
“今天放学,新一哥哥说会来接我呢。”兰得意极了,大家都知道她的“新一哥哥”是个超级大帅哥。甚至还有小女孩拜托她要签名的。
“真的啊!我要和你一起走,我也好想看看那个高中生侦探。对了,今天是情人节呀。他怎么有空陪你,他没有女朋友吗?”
女朋友?这三个字清晰的敲在小兰的脑袋里。新一哥哥的女朋友?
“他女朋友一定很漂亮吧。他那么有名,而且据说长得又很帅。”
兰低头不语。走到校门口,看见新一斜斜的倚在那里。正想飞蹦过去,却看见三四个女生围住了他。
“工藤学长,请收下我的巧克力吧。”
“对啊,工藤学长,这是我的心意。”
“工藤学长,我叫···”
“工藤学长···”
“工藤学长···”
新一一脸茫然失措。怎么从学校跟到这里来了。这种局面该怎么收场?天啊,人越来越多了!
“那个~~~大家可能误会了,其实我有女朋友了“啊?”
新一挠挠头,尴尬的说:“是的。所以我不能收你们的巧克力,我想她会不高兴的。”
“你说谎。”“骗人。”“你根本没有女朋友。”
看来情况并不好应付。正当兰想走出去对着她们喊:“新一哥哥是我的!”,路边走出一个身着白衣的美丽女子。
“新一,你干什么呢。”是志保。她大方的走到新一边上,勾住他的手臂。
新一灵机一动:“这就是我的女朋友,所以大家不要让我为难了。”他搂了一下志保的肩。谢天谢地,还好志保及时出现,姑且让她帮一下忙吧。
兰呆呆的望着两人,说实话真的很相配,简直一对嬖人。可为什么,为什么她好不高兴呢?这么漂亮的姐姐,她应该很高兴才对啊。
“小兰,小兰。喂~~~你新一哥哥在那里,快过去啊。”
“我不要!”兰大喊着跑出了学校,留下小茜不明所以。

“工藤,我又帮你一次。”其实站在他的身边,被他称为女朋友是她从来不敢奢望的事情。
“谢谢,谢谢。还好你出现了。”
“比起谢我。你不是应该去追你的心上人更好么。”
“兰?”
“她刚才跑走了。”话音刚落,新一风似的追了出去。
志保低头,夕阳斜照着她的影子格外寂寞。什么时候,你也可以这么紧张我?
工藤宅
“工藤,你找到了吗?”平次、和叶从外面匆匆赶来。两人从昨天起一直住在新一家。平次怕回到大阪受不了那些送巧克力的女生,和叶怕平次收到除她以外女生的巧克力。所以就住在新一家当作“避难”。而现在则演变成了“情人节寻人事件”。
“喂,你给点反应!从刚才开始你就是一直这张脸!”
新一依然面无表情,其实他早就找遍兰可能去的地方,都没有。
又一次,我又把她弄丢了。我总是把她留在黑暗里。我真是···真是···
“工藤新一,看来你要挨我一拳才会清醒!”平次气坏了。现在到底是谁丢了女朋友,怎么他比他还要急。
“不要,平次。”和叶拉住握紧拳头的平次。“他比你担心千百倍,所以说不出话。”
新一不理会两人,黯然的走进兰的房间。算起来,兰和他一起住已经半年了。她很乖巧,读书很用功,从来不会给他负担和压力。她会在每天睡觉前拉着他说晚安,每天早上都会用“老师说”为理由逼他吃早餐,她会······
桌上有一本粉红的笔记本,新一轻轻翻开,居然是兰的日记:

“今天是圣诞节,新一哥哥送给我一副红色的手套和围巾。我好喜欢。新一哥哥为什么知道我喜欢红色呢?其实我也好想织一件蓝色的毛衣送给他。新一哥哥都不知道他穿蓝色的毛衣最好看了。但是我好笨,怎么织都织不好···”

新一低头看自己身上正穿着的蓝色毛衣。那是兰织给他的,但是因为当时是柯南的身体所以穿不上。原来,原来兰喜欢他穿蓝色的毛衣···

“昨天老师说要开家长会,我好难过,因为爸爸妈妈都没来看我。但是晚上我睡在新一哥哥的身边,他说会去开家长会。真好,有新一哥哥在真好。新一哥哥身上的味道很好闻。有一种洗的很干净的肥皂香。”
没错,这个人就是他的宿敌--怪盗基德。
"这样好吗,让我看到你的真实面貌。不怕下次我撕下你华丽的面具?"新一的声音沉稳且坚定。

"哦?这就是你感谢我送这位小姐回家的方式。好失望呢。不怕我当着你的面偷去你最心爱的东西吗?"他笑语。
新一也笑了,嘴角露出好看的弧度,"你不会。对于一个未经计算过的事件,你是不会尝试的。更何况···"他盯着他的眼"要是敢动她的话···天涯海角,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基德无奈叹气,让怀中的小女孩落地。托起她小巧精致的脸,吻在她的脸颊上"美丽的小姐,我们还会再见的。"澎的一声,他又如既往一般消失了。
可恶,臭小子,给我记住。居然当着我的面······
天空缓缓飘落一张纸,是基德的预告函:
下一个目标,工藤兰的心。怪盗基德上

"工藤兰?"新一默默的念。良久,他的笑容又展开了······
这天,兰感觉一切都有些异样。新一哥哥没来学校接她,回家的路上也有一种不一样的平静,而且她的心不知为何总会莫明的抽痛。是什么预兆吗?
推开家门,照例是她清脆的叫:"我回来了。"然而眼前的景象让她惊喜不以。
"爸爸,妈妈!你们回来啦。"看见小五郎夫妇,兰的心狂跳不以。
其实当初小五郎会出国,是因为妃英里和他斗气去了加拿大。为了挽救婚姻,夫妇二人在加拿大生活了一段时间。却没想到,自己的女儿竟然遭遇到这种事情。这次回来原本是为了接兰一起生活,加上从新一口中得知一切,更加坚定了他们定居加拿大的决心。
"兰~~~太好了,妈妈终于又见到你了。你过的好不好?"妃英里搂着小小的兰,激动万分。
"妈妈,妈妈!"兰已经说不出话,许久未见母亲的心情无法表达。
"妈妈和你一起上楼去整理行礼,我们回家。"英里拉着兰上楼。
新一平静的看着兰,发现她在回望自己,眼睛里还有东西闪闪发亮。客厅里只有新一和小五郎两人,气氛冻结。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要感谢你照顾兰。"这时的小五郎已经恢复了理智,刚才还是扯着新一的领口大声责骂。"她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毕竟是最好的选择。"
新一点头,不说任何话。站起身,走向兰的房间。

英理看见平日里眼神锐利、自信的新一颇有些茫然的站在房间门口,十分善解人意的离开了。房里只剩兰和新一,两人却都不说话。
"兰,东西都整理好了吗?"还是新一先打破了僵局。
她不看他,依然往自己的包包里装东西。"这是兰喜欢的小熊,要带走。这是新一哥哥送的围巾和手套,要带走。这是兰喜欢的漫画,要带走。还有这个,这个···"
新一这样看着她,看着她把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一点一点抹去。"都带走了吗?兰喜欢的东西都带走了吗?"他哑然问。
"没有。还有一样东西,兰带不走···"她总算抬头对上他的眼睛,隐忍许久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伸出手,她指着新一。"这个······我带不走啊。"
新一把她抱在怀里,也许是最后一次这样抱着她。她哭了,从来没有这么孩子气的放声大哭。"新一···哥哥···"
"兰要乖。和爸爸妈妈一起到国外生活很好啊~~~新一哥哥会常常给你写信,打电话,好不好?"他哄她,却止不住她的眼泪。
窗外,小五郎的车缓缓启动。他隔着窗,看着他们。看着车子消失在夜晚的黑暗中。
转身,桌上是兰在情人节送他的糖果瓶。她说他悲伤的时候可以吃,那现在,算不算悲伤的时刻?剥开一粒,糖纸上兰的字迹清晰可见:

新一哥哥,我喜欢你。你会等兰长大吗?

兰,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怎样的心情
自兰离开后,每个人的生活都以平稳而有序的节奏进行着。新一在大学生活后,置办了他的侦探事务所。不用几年,工藤新一的名字已成为全日本的一种品牌。
这天平次的电话让繁忙的新一有了喘气的机会。
"我说工藤啊,你打算变成工作机器吗?偶尔也要放个假。"
"罗嗦。哪像你蜜月旅行这么轻松。"
"哈哈。还好拉。"新一不爽的听他傻笑,算什么,跟他炫耀啊?
"对了,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吧。日本这么多女生就没有比兰好的?"
"你少管。不过话说回来,上次有个女的跑到我家来,是你给她的地址么?"

"那个啊~~~我也是没办法。"
"再有一次我就搬家,警告你。"
"那个女的,就是住在阿笠家的那个。"
"灰原?她走了,说是近期不会回来。怎么?"
"哦。我还以为她会和你怎么样······有兰的消息吗?"
"已经2个月没有她的消息了。从前都会通信。"
"那你去加拿大找她啊!反正你也放不下。"
"行了行了,你小子结了婚就这么婆婆妈妈。我要挂了。"
我在等她,就像当年她等我······

机场
下了飞机,她走在这个久违的城市的街道上。变化好大啊。毕竟自己已经离开了这么久。突然看见街道的大屏幕上有他的采访节目,她驻足。
"喂喂,你看那个就是工藤新一哎。"
"好帅啊~~~想不到名侦探这么有型。"
"就是啊。头脑好,人又长的帅,而且杂志上说他球踢的超好。真是太完美了。"
"真想见见他本人呢。"
身边的两个女生,似乎学生模样。看来他还是那样呢,还是那么受欢迎。街道上吹过一阵风,吹起她长长的发,混着满街樱花的香。

工藤宅
放下手头的工作,他叹气。好累,整日游走于鲜血、犯罪的阴暗边缘,他觉得自己似乎很久都没有感受生命的美好了。窗外樱花片片飘落,美如童话。又到了这个季节了吗?
他推开门,决定去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转身······
是不是做梦?为什么他看见了兰?她站在那里,微笑的看着他,长发飞扬。
"兰······是兰吗?"
"你在说什么傻话。"
真的是她,他觉得心脏律动的好快。"为什么···什么时候···恢复了···回来。"
她好笑的看着他,大侦探居然说话语无伦次。"刚回来,一个人。至于我为什么恢复了身体,是因为哀。她到加拿大找到了我。"
是灰原?原来她说走了,是为了去找兰。此时此刻,他百感交集。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
"不请我去你家坐坐吗?我可是有很多话要问你。"她说。
新一忙接过她的行礼,现在的他做什么都笨拙。
就在这个时候,新一的手机不识趣的响了起来。不用猜,这已经成为了目暮警官的专用电话了。他无奈,尴尬的笑。兰不语,等他说话。
"兰,你先进去坐一下。我马上回来。"新一掏出钥匙放在她的掌心。
兰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握紧手中的钥匙。你还是一点都没变呢,新一······

话从新一那天在家门口遇见兰说起。那天等新一回家的时候,兰已经走了。只留了她住处的电话和地址。但是新一连续打了3天的电话兰都不在。于是他决定要去找她。
新一戴着帽子和墨镜来到酒店,因为现在的他走在街上绝对有被人围堵的可能。这架势,颇有点偶像明星的风范。还没进门,就看见兰穿着一身红装走了出来。她要去哪里?新一尾随来到一家餐厅。

约兰的是一名男子,由于背对着新一,无法看清他的样子。那个人是谁?为什么兰要和他见面?就是这样才不接我电话吗?新一的心七上八下。
那一头,兰似乎聊的很开心,脸上挂满笑容。这一边,新一的脸色颇似臭鸡蛋。
聊了一会,问题发生了。男子似乎要拉着兰去什么地方,可是兰拒绝。两人推推拒拒,结果是······
新一走上去,揍了那小子一拳。
等等!为什么这小子黑黑的,还操一口大阪口音···样子有点像···服部平次?
"工藤,你就这样对待老朋友啊?"被莫名其妙打了一拳的平次说道。
"服部,怎么是你?"完了完了,他工藤新一的英名全毁了。新一的脸上平白多出许多黑色的线。
"我听说兰回来了,好心好意从大阪来看她。你怎么醋劲那么大!"
新一顿时脸红。怎么说?怎样都是我不对啊。"我···我看你拉她···好像···"
"拜托,我是想让她去大阪看看和叶。"平次无奈。平常推理办案,都是新一比他冷静。今天简直有失风度!
"工藤新一!"一直没开口的兰终于忍不住了,摆出一副我等你解释的样子。
新一没说话,确切的说,是没法说话。这哪像是他新一会做的事情?
"你跟踪我!"兰气急了。转过身,大步走出餐厅。但是新一没看到,她的脸上是挂着一丝笑的。

拉住想要追出去的新一,平次坏坏的笑,心想:工藤新一,这次你还不吃憋。不过到底是朋友一场,他对新一还是有些话说:"工藤,你要想把兰追回来。就要······"平次凑到新一耳边,悄悄的说。

不知道跟着兰走了多远,绕啊绕的,终于到了傍晚。
"你可不可以不要再跟着我了?"兰回头,说。
"我怕你迷路。"
"我在这里长大的。"
"我怕你有危险。"
"我自己能保护自己。"
"我怕你被人骗。"
"我已经不是小孩了。"
"我·······"两人一句一句,答的到也畅快。但是新一始终还是败下阵来。
······
"换我问你。为什么要变成柯南骗我?还要我一遍一遍对着柯南说喜欢你。看着我一次一次为你掉眼泪,你很爽是不是?"兰说着话,脸上还是掠过红晕。想起和自己每天朝夕相处的柯南就是新一,她就说不出是羞是怒。
"我是不得以的。我怕你--"没等他说完,她就打断了他。"我知道。"她的声音柔和了下来。其实她都理解的,只是很想看他认真的样子。
"那···你睡在我旁边,和我一起洗澡,牵着我的手上学也都是不得以吗?"她将他一军,不过两人的脸都红了。"那些时候你都在想什么?"
"我···"新一又语塞,真是的,遇到兰他就口齿不清。突然间,他想起了平次对他说的话:你想追回兰,就要死皮赖脸,死缠烂打。死皮赖脸?死缠烂打?管用吗?
"我在想,反正你都是要嫁给我的,无所谓啦。"
兰的脸更红了。"谁要嫁给你啦!"
"你啊。因为你喜欢我!"他顽皮的笑。
"谁会喜欢你这种推理狂啊。自大!"
"噢?那你干嘛走着走着就走到我家门口了。"经他这么一说兰才发现,她真是不知不觉走到了新一的家门口。
"我路过而以。"她就是死鸭子嘴硬。下一秒钟,发现自己已经在新一的怀里,被抱的死死的。
"放开我。谁准你抱我的。以前我变小的时候你就亲亲抱抱的,现在还是这样!"
"那我变成柯南的时候,你不也是对我亲亲抱抱的。"
······
两人都不说话了。这个久违的拥抱,他们彼此都等了好久。

‘陆’ 梦见我姐姐被电到了,我抱着她哭得伤心的很,然后突然看到另一个姐姐,我大叫救命救命,然后就醒了,这是

全是完结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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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皇朝秘史之我的传说全集 (完) 作者:流浪的鱼
他叫她梦,他叫她影,是否因为一切都是虚幻?他视她如江山,他却用江山来信她,她又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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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古代风云录(女尊男卑)(完 )作者:逍遥双子星
现在的生活实在是太无聊了,林子美向老天大喊“我讨厌这个身份,让我解脱吧!”没想到老天真让她解脱了,可她也没说要解脱到古代啊!哈!自己附身到了一个绝世高手+美人身上,也不亏啦!反正也是来了,就发扬一下小宝(韦小宝)精神,混个女侠应该没问题,可这里的美男实在多,哎!就怪自己心肠超软,烂好人一个,桃花运挡都挡不住,上至皇子,下至青楼全包了,呜-----人家不想要那么多行不行,可一看到美男伤心-------我投降还不行!
31小蛮女钓美男 作者:水瓶宝宝(完)
“好晕啊~~”我摸摸头,感觉浑身酸痛,努力爬了起来,使劲甩了甩头,揉了揉眼睛……看看四周。“吓?”不看还好,一看……浑身发毛!全是树!我怎么……怎么在树林呀?共青森林公园?不对呀,人家明明在大街上呀!
“风!”忽然醒悟0_0我被风刮来森林公园?我已经可以想象当晚各家媒体在醒目位置登出或报道:一少女被强烈大风从大街刮进共青森林公园!!丢脸啊~~郁闷中……不过!我要出名拉!!哈哈哈……没想到我这么一个平凡女也可以有成名的一天啊~~
一阵狂想后,“我要怎么回去啊?”一个念头闯进了我的脑袋瓜。欲哭无泪啊~~走回去?那明天的报纸估计写着:一少女因走路累死与路边!灰心丧气的低下了头……
“咦?”我?我怎么穿着古装呀?而且看上去还是不错的料子的样子。
32戏笑红尘非乱世 作者:银十(完)
噢...人家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自杀.
本想终结无聊的一生.怎么回到了唐朝.变成了个倾国倾城的美女!?这个身躯的主人还和个帅哥哥为爱自杀跳崖!?请问,现在在演那个戏码?完全搞不懂好不好.
呃...人生路不熟.旁边还有个冷冰冰的帅弟弟.抱歉了.帅弟弟,姐姐我没办法了,只好赖上你了.同居弟弟,请多指教咯..哇..唐朝的小孩都那么酷的吗??不行不行,我要培训这个帅弟弟成为‘新好男孩’才行,因为我什么都不会啦.煮饭,洗衣服,打扫都拜托了噢~
哦哦哦..他还是武林高手咧~~乖!较姐姐武功嘛..咱们一起闯荡江湖!!!
江湖...等我.我来了江湖多美人啊~~~
33菩萨蛮 作者:悄然无声(完)
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深宫情事,她是一国的公主,却得不到父皇的喜爱。遭遇心爱人背叛的她,终于决定用绝决的方法去爱。
34水劫 作者:江水萧萧 (完)
水劫,水结,遇上她,是他们平静生命中最大的波澜;遇上他们,亦是她人生中早已注定的劫难。情劫也好,命劫也罢,他们的人生从此纠缠交织,如解不开的死结。想抽身,谁想罢手,甚至就连死亡,都理不清的情结,幸福之于他们三人,是遥远虚无的等待,是注定有人受伤的抉择,是永远也别想解开的死结...... 心,累过,倦过,伤过,寒过,也碎过,可那份热度,那份执着却不曾消逝爱恋、情思只是越积越浓,从未沈淀,原来早就是情根深重,情思难断..那麽,会不会有一个结局,是可以不用断情,无须绝爱,没有伤害,更无痛
他们真的需要一个这样的结局......

‘柒’ 别看了我投降_by常冬_txt全文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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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说讲述了得知迟意失眠,肖止寒自告奋勇地要哄她睡觉,声音吊儿郎当的,“哄你睡觉还不简单吗?唱歌还是讲故事,你选一个吧。”

‘捌’ 这是哪个动漫人物

图片呢?

‘玖’ 马克吐温的小说《百万英镑》全文!!

第一章

二十七岁那年,我正给旧金山的一个矿业经济人打工,把证券交易所的门槛摸得清清楚楚。我是只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没什么可依靠的了;不过,这反倒让我脚踏实地,不做那没影儿的发财梦,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

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

“请到这儿来。”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

这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我是过了好多天以后才明白的,不过现在我就马上说给你听。这对老兄弟为一件事已经有两天争得不可开交了,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

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

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

本来,我能把那个梨拣起来,明目张胆地吃进肚子去了,可现在那个梨已经无影无踪;就因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丢了。想到这里,我对那两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说真的,这时我对他们可是另眼相看喽!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钱往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这一顿猛吃呀!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五百万美元!乖乖,我懵了。

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

“请找钱吧。”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

“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他说,我只不过因为好逗个乐于,愿意打扮成这样来跟老百姓开个玩笑,他总不至于因此就信不过像我这么有钱的先生吧。这时候又进来了一位顾客,小吃店老板示意我收起那张巨无霸,然后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来。我径直奔那所宅子去找两兄弟,让他们在警察把我抓起来之前纠正这个错误。尽管这不是我的错,可我还是提心吊胆——说实在的,简直是胆战心惊。我见人见得多了,我明白,要是他们发现把一百万镑的大钞错当一镑给了一个流浪汉,他们决不会怪自己眼神不好,非把那个流浪汉骂个狗血喷头。快走到那宅子的时候,我看到一切如常,断定还没有人发觉这错票的事,也就不那么紧张了。我摁了门铃。原先那个仆人又出来了。我求见那两位先生。

“他们走了。”他用这类人那种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气说。

“走了?去哪儿了?”

“出远门了。”

“可——上哪儿啦?”

“我想是去欧洲大陆了吧。”

“欧洲大陆?”

“没错,先生。”

“怎么走的——走的是哪条路呀?”

“我说不上,先生。”

“什么时候回来呢?”

“他们说,得一个月吧。”

“一个月!唉,这可糟了!帮忙想想办法,看怎么能给他们传个话。这事要紧着哪。”

一实在办不到。他们上哪儿了我一无所知,先生。”

“那,我一定要见这家的其他人。”

“其他人也走了;出国好几个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

“伙计,出了件大错特错的事。他们不到天黑就会转回来。请你告诉他们我来过,不把这事全办妥,我还会接着来,他们用不着担心。”

“只要他们回来我就转告,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回来。他们说过,不出一个钟头你就会来打听,我呢,一定要告诉你什么事都没出;等时候一到,他们自然会在这儿候着你。”

我只好打住,走开了。搞的什么鬼!我真是摸不着头脑。“等时候一到”他们会在这儿。这是什么意思?哦,没准那封信上说了。我把刚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来一看,信上是这样说的:

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

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

好嘛,这真是一团乱麻!现在你当然明白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谜洞对我来说深不可测、漆黑一团。这出把戏我全然不晓,也不知道对我是福还是祸。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下来,想理清头绪,看看我怎么办才好。

我经过一个小时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结论。

那两个人也许对我是好意,也许是歹意;无从推断——这且不去管它。他们是玩把戏,搞阴谋,做实验,还是搞其他勾当,无从推断——且不去管它。他们拿我打了一个赌;赌什么无从推断——也不去管它。这些确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毕,其他的事就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可以归为确定无疑之类了。假如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钞票存入那人名下,银行会照办的,因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银行却会知道;不过银行会盘问钞票怎么会到了我手里。说真话,他们自然会送我去收容所;说假话,他们就会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这钞票随便到哪儿换钱,或者是靠它去借钱,后果也是一样。无论愿不愿意,我只能背着这个大包袱走来走去,直到那两个人回来。虽然这东西对我毫无用处,形同粪土,可是我却要一边乞讨度日,一边照管它,看护它。就算我想把它给人,也出不了手,因为不管是老实的良民还是剪径的大盗,无论如何都不会收,连碰都不会碰一下。那两兄弟可以高枕无忧了。就算我把他们的钞票丢了,烧了,他们依然平安无事,因为他们能挂失,银行照样让他们分文不缺;与此同时,我倒要受一个月的罪,没薪水,也不分红——除非我能帮着赢了那个赌,谋到那个许给我的职位。我当然愿得到这职位,这种人赏下来的无论什么职位都值得一干。

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决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转眼间,我的自我感觉好极了。这时,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来。看到一家服装店,一股热望涌上我的心头:甩掉这身破衣裳,给自己换一身体面的行头。我能买得起吗?不行;除了那一百万英镑,我在这世上一无所有。于是,我克制住自己,从服装店前走了过去。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那诱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装店前面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汉的气概奋勇抗争着。终于,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问他们手头有没有顾客试过的不合身的衣服。我问的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我向他点头示意的伙计走过去,那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人点点头,我朝第三个走过去,他说:

“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把我带到后面的一个房间,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给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我换上了这套衣服。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而我正急着要衣服穿呢;没什么可挑剔的,我迟迟疑疑地说:

“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

那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

“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

我火了,说:

“朋友,对外地来的,你们不能总拿衣帽取人哪。这套衣服我买得起,就是不愿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添麻烦。”

他稍稍收敛了一点,可那种口气还是暴露无遗。他说:

“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不过,您要是出难题的话,我告诉您,您一张口就咬定我们找不开您带的什么票子,这可是多管闲事。正相反,我们找得开。”

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说:

“哦,那好;对不起了。”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家伙站在那儿捏着钞票,用这副架势定定地瞅。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神采奕奕地发问:

“哎,怎么啦?有什么问题?想要点什么?”

我说:“什么问题也没有。我正等着找钱哪。”

“快点,快点;找给他钱,托德;找给他钱。”

托德反唇相讥:“找给他钱!说得轻巧,先生,自个儿看看吧,您哪。”

第二章

那老板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声动听的口哨,一头扎进那摞退货的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好像是自言自语:

“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非同寻常的百万富翁!托德这个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这个样子。把一个个百万富翁都气走了,就因为他分不清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从来就没分清过。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您赏我一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这是给一位外国亲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认识,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庞达尔殿下;他把这套衣眼放在这儿,又做了一套丧眼,因为他母亲快不行了——可后来又没有死。不过这没关系;事情哪能老按咱们——这个,老按他们——嘿!裤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试试马甲;啊哈,也合适!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干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

我表示满意。

“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不过,您等着,瞧我们按您自个儿的尺码给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笔;我说你记。裤长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还没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经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礼服、晨礼服、衬衫以及各色各样的衣服。我插了一个空子说:

“亲爱的先生,我不能定做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结账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给我换开这张钞票。”

“不定日子!这不像话,先生,不像话。是永远——这才像话呢,先生。托德,赶紧把这些衣眼做出来,一刻也别耽搁,送到这位先生的府上去。让那些个不要紧的顾客等着。把这位先生的地址记下来,再——”

“我就要搬家了。我什么时候来再留新地址。”

“您圣明,先生,您圣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

‘拾’ 请高手帮忙找下下马克吐温的作品中文版

二十七岁那年,我正给旧金山的一个矿业经济人打工,把证券交易所的门槛摸得清清楚楚。我是只身混世界,除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一身清白,就再也没什么可依靠的了;不过,这反倒让我脚踏实地,不做那没影儿的发财梦,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领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请到这儿来。”
一个衣着华丽的仆人把我接了进去,领到一个豪华房间,里头坐着两位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打发走仆人,让我坐下。他们刚刚吃了早餐,看着那些残羹剩饭,我简直透不过气来。有这些吃的东西在场,我无论如何也集中不了精力,可是人家没请我品尝,我也只好尽力忍着。这里刚刚发生过的事,我是过了好多天以后才明白的,不过现在我就马上说给你听。这对老兄弟为一件事已经有两天争得不可开交了,最后他们同意打个赌来分出高低——无论什么事英国人靠打赌都能一了百了。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本来,我能把那个梨拣起来,明目张胆地吃进肚子去了,可现在那个梨已经无影无踪;就因为那倒霉的差事,把我的梨弄丢了。想到这里,我对那两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我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说真的,这时我对他们可是另眼相看喽!我急不可待地把信和钱往马甲兜里一塞,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好,这一顿猛吃呀!最后,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去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我就差点昏倒。五百万美元!乖乖,我懵了。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请找钱吧。”
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他说,我只不过因为好逗个乐于,愿意打扮成这样来跟老百姓开个玩笑,他总不至于因此就信不过像我这么有钱的先生吧。这时候又进来了一位顾客,小吃店老板示意我收起那张巨无霸,然后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来。我径直奔那所宅子去找两兄弟,让他们在警察把我抓起来之前纠正这个错误。尽管这不是我的错,可我还是提心吊胆——说实在的,简直是胆战心惊。我见人见得多了,我明白,要是他们发现把一百万镑的大钞错当一镑给了一个流浪汉,他们决不会怪自己眼神不好,非把那个流浪汉骂个狗血喷头。快走到那宅子的时候,我看到一切如常,断定还没有人发觉这错票的事,也就不那么紧张了。我摁了门铃。原先那个仆人又出来了。我求见那两位先生。“他们走了。”他用这类人那种不可一世的冷冰冰的口气说。“走了?去哪儿了?”
“出远门了。”
“可——上哪儿啦?”
“我想是去欧洲大陆了吧。”“欧洲大陆?”
“没错,先生。”
“怎么走的——走的是哪条路呀?”“我说不上,先生。”
“什么时候回来呢?”
“他们说,得一个月吧。”
“一个月!唉,这可糟了!帮忙想想办法,看怎么能给他们传个话。这事要紧着哪。”一实在办不到。他们上哪儿了我一无所知,先生。”“那,我一定要见这家的其他人。”“其他人也走了;出国好几个月了——我想,是去埃及和印度了吧。”“伙计,出了件大错特错的事。他们不到天黑就会转回来。请你告诉他们我来过,不把这事全办妥,我还会接着来,他们用不着担心。”“只要他们回来我就转告,不过,我想他们不会回来。他们说过,不出一个钟头你就会来打听,我呢,一定要告诉你什么事都没出;等时候一到,他们自然会在这儿候着你。”我只好打住,走开了。搞的什么鬼!我真是摸不着头脑。“等时候一到”他们会在这儿。这是什么意思?哦,没准那封信上说了。我把刚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来一看,信上是这样说的: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好嘛,这真是一团乱麻!现在你当然明白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谜洞对我来说深不可测、漆黑一团。这出把戏我全然不晓,也不知道对我是福还是祸。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下来,想理清头绪,看看我怎么办才好。我经过一个小时的推理,得出了如下结论。那两个人也许对我是好意,也许是歹意;无从推断——这且不去管它。他们是玩把戏,搞阴谋,做实验,还是搞其他勾当,无从推断——且不去管它。他们拿我打了一个赌;赌什么无从推断——也不去管它。这些确定不了的部分清理完毕,其他的事就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可以归为确定无疑之类了。假如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钞票存入那人名下,银行会照办的,因为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银行却会知道;不过银行会盘问钞票怎么会到了我手里。说真话,他们自然会送我去收容所;说假话,他们就会送我去拘留所。假如我拿这钞票随便到哪儿换钱,或者是靠它去借钱,后果也是一样。无论愿不愿意,我只能背着这个大包袱走来走去,直到那两个人回来。虽然这东西对我毫无用处,形同粪土,可是我却要一边乞讨度日,一边照管它,看护它。就算我想把它给人,也出不了手,因为不管是老实的良民还是剪径的大盗,无论如何都不会收,连碰都不会碰一下。那两兄弟可以高枕无忧了。就算我把他们的钞票丢了,烧了,他们依然平安无事,因为他们能挂失,银行照样让他们分文不缺;与此同时,我倒要受一个月的罪,没薪水,也不分红——除非我能帮着赢了那个赌,谋到那个许给我的职位。我当然愿得到这职位,这种人赏下来的无论什么职位都值得一干。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决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转眼间,我的自我感觉好极了。这时,我又在大街上逛了起来。看到一家服装店,一股热望涌上我的心头:甩掉这身破衣裳,给自己换一身体面的行头。我能买得起吗?不行;除了那一百万英镑,我在这世上一无所有。于是,我克制住自己,从服装店前走了过去。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那诱惑把我折磨得好苦。我在服装店前面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以男子汉的气概奋勇抗争着。终于,我投降了;我只有投降。我问他们手头有没有顾客试过的不合身的衣服。我问的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
我向他点头示意的伙计走过去,那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人点点头,我朝第三个走过去,他说:“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把我带到后面的一个房间,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给我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我换上了这套衣服。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而我正急着要衣服穿呢;没什么可挑剔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那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说:
“朋友,对外地来的,你们不能总拿衣帽取人哪。这套衣服我买得起,就是不愿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添麻烦。”他稍稍收敛了一点,可那种口气还是暴露无遗。他说:“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不过,您要是出难题的话,我告诉您,您一张口就咬定我们找不开您带的什么票子,这可是多管闲事。正相反,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说:
“哦,那好;对不起了。”
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家伙站在那儿捏着钞票,用这副架势定定地瞅。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神采奕奕地发问:“哎,怎么啦?有什么问题?想要点什么?”我说:“什么问题也没有。我正等着找钱哪。”“快点,快点;找给他钱,托德;找给他钱。”托德反唇相讥:“找给他钱!说得轻巧,先生,自个儿看看吧,您哪。”那老板看了一眼,低低地吹了一声动听的口哨,一头扎进那摞退货的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好像是自言自语:“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非同寻常的百万富翁!托德这个傻瓜!——生就的傻瓜。老是这个样子。把一个个百万富翁都气走了,就因为他分不清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从来就没分清过。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您赏我一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这是给一位外国亲王定做的——先生可能认识,就是尊敬的哈利法克斯·赫斯庞达尔殿下;他把这套衣眼放在这儿,又做了一套丧眼,因为他母亲快不行了——可后来又没有死。不过这没关系;事情哪能老按咱们——这个,老按他们——嘿!裤子正好,正合您的身,先生;再试试马甲;啊哈,也合适!再穿上外衣——上帝!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干了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我表示满意。
“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不过,您等着,瞧我们按您自个儿的尺码给您做衣裳。快,托德,拿本子和笔;我说你记。裤长三十二英寸——”如此等等。还没等我插一句嘴,他已经量完了,正在吩咐做晚礼服、晨礼服、衬衫以及各色各样的衣服。我插了一个空子说:“亲爱的先生,我不能定做这些衣服,除非您能不定结账的日子,要不然就得给我换开这张钞票。”“不定日子!这不像话,先生,不像话。是永远——这才像话呢,先生。托德,赶紧把这些衣眼做出来,一刻也别耽搁,送到这位先生的府上去。让那些个不要紧的顾客等着。把这位先生的地址记下来,再——”“我就要搬家了。我什么时候来再留新地址。”“您圣明,先生,您圣明。稍等——我送送您,先生。好——您走好,先生,您走好。”喏,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汉诺威广场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我在那儿用晚餐,可早晨还是到哈里斯家的小吃店去吃个便饭,我就是在那儿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吃的头一顿饭。是我成全了哈里斯。消息传开了,说马甲口袋里揣着百万大钞的古怪老外是这儿的财神爷。这就够了。这原本是一家穷得叮当响、苦巴苦结勉强糊口的小吃店,现在名声大振、顾客盈门了。哈里斯感激不尽,非要借钱给我,还不许我推辞;于是,我虽然一贫如洗,囊中却并不羞涩,日子过得又阔气,又排场。我心里也在打鼓,想着说不定哪天就会露馅,可是,事已至此也只有一往无前了。你看,这本来纯粹是件胡闹的事,可有了这种危机感,竟显出几分严肃、几分伤感和几分悲哀来。夜幕降临后,这悲哀总是在黑暗中走上前来警告我,威胁我;让我唉声叹气,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然而,一到喜气洋洋的白天,这些悲剧因素就烟消云散,无影无踪了。我飘飘然,乐得晕头转向,像喝醉了酒一样。说来也不足为奇;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何止是一星半点,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刚开始的时候,这些有关我的消息放在杂谈栏的尾巴上;接着我的位置就超过了各位爵士,后来盖过了二等男爵,再往后又凌驾于男爵之上了,如此这般,我的位置越升越高,名气也越来越响,直到无法再高的地方才停了下来。
这时候,我已经居于皇室之下和众公爵之上;虽然比不上全英大主教,但足可俯瞰除他以外的一切神职人员。切记,直到这时,我还算不上有声望;只能说是有了名气。就在这时,高潮突起——就像封侯拜将一般——刹那间,我那过眼烟云似的名气化作了天长地久的金子般的声望:《笨拙》画刊登了我的漫画!是啊,如今我已经功成名就,站稳脚跟了。也许还有人调侃,可都透着尊重,既没出格,也不粗鲁;也许还有人发笑,却没有人嘲笑了。那样的日子已经过去。《笨拙》把我画得衣服都开了线,正跟一个伦敦塔的卫兵讨价还价。喏,你可以想见一个向来默默无闻的小伙子,突然间,他的每一句只言片语都会到处传扬;随便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相互转告:“那个走路的,就是他!”吃早饭一直有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在包厢一露面,成百上千的望远镜都齐刷刷地瞄了过去。嘿,我一天到晚出尽了风头——也可以说是独领风骚吧。你看,我还留着那套破衣服呢,时不时地穿出去,为的是品味一下从前那种乐趣:先买点儿小东西,接着受一肚子气,最后用那张百万大钞把势力眼毙掉。可是,我的这种乐趣维持不下去了。画刊上把我的那套行头弄得尽人皆知,只要我穿着它一上街,就有一大群人跟在屁股后面;我刚想买东西,还没来得及拽出那张百万大钞,老板就已经要把整个铺子都赊给我了。出了名以后的大约十天左右,我去拜会美国公使,想为祖国效一点儿犬马之劳。他用对我这种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热情接待了我,批评我为祖国效力栅栅来迟。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刚好有一位嘉宾因病缺席,我只有补这位嘉宾的缺,才能获得公使的原谅。我应允之后,就和公使聊天。一说起来,原来他和我爸爸从小同学,后来又在耶鲁大学同窗就读;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俩都是贴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闲,就来他府上走动走动;我当然愿意啦。说真的,岂止愿意,我简直就是高兴。因为假如将来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也许能救我,让我免受灭顶之灾;他究竟怎么救我我不知道,不过他也许能想出办法来。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已经不能冒险把自己的底细向他和盘托出;要是在这段伦敦奇遇一开场时就碰上他,我会马上说清楚。不行,现在我不敢说;我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对刚结识的朋友说真话;不过,依我自己看来,也还没有深到完全没顶的地步。你知道,这是因为我小心不让全部外债超过我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说,不超过我的那份薪水。我当然不知道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过有一点我有把握、也可以想见:假如我帮忙把这个赌打赢了,我就能在那位大亨的职权范围里任意选择一个职位,只要我干得了就行——我当然干得了啦;这一点我根本不怀疑。说到他们打的那个赌,我才不操心呢;我想必运气不错。至于薪水,我想年薪总会有六百到一千英镑;即使第一年只拿六百英镑,以后每过一年就要加薪,到我的能力得到证实的时候,薪水总能加到一千英镑了吧。尽管谁都想借给我钱,我却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婉言谢绝了一大部分;这样我欠的债只有借来的三百英镑现款,再加上拖欠的三百英镑生活费和赊的东西。我相信,只要我依旧小心节俭,靠我下一年度的薪水就能补上这一个这剩余日子的亏空,何况我真是格外小心,从不大手大脚。只等这个月到头,我的老板回来,就万事大吉了;那时,我就可以马上用头两年的薪水分头向各位债主还账,也就能立即开始工作了。当天的宴会妙不可言,席上一共有十四个人。绍勒迪希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他们的女儿安妮—格蕾丝—爱莲诺—赛来斯特—还有一串什么什么—德—波鸿女士,纽格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契普赛德子爵,布拉瑟斯凯特爵士和夫人,几对没有头衔的夫妇,公使以及他的夫人和女儿,还有公使女儿的朋友、二十二岁的英国姑娘波蒂娅·朗姆。没出两分钟,我就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我——这一点我不戴眼镜也看得出来。另外还有一位美国客人——我这故事讲得有点儿超前了。这些人正在客厅里等着,一边吊胃口,一边冷眼旁观后到的客人。这时仆人来报:“劳埃德·赫斯廷斯先生到。”老一套的寒暄过后,赫斯廷斯瞧见了我,诚心诚意地伸出手,径直朝我走了过来;手还没握上,他忽然停了下来,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先生,我还以为咱们认识呢。”“怎么,您当然认识我啦,老朋友。”“不。难道您就是——是——”“腰缠万贯的怪物吗?对,就是我。你别害怕喊我的外号,我听惯了。”“嗨嗨嗨,这可真没想到。有几次我看到你的名字和这个外号放在一块,我从来没想过他们说的那个亨利·亚当斯会是你。怎么?刚刚半年以前,你还在旧金山给布莱克·霍普金斯打工,为了挣点加班费经常开夜车,帮我整理核查古尔德和加利矿业公司的招股文件和统计数字呢。真没想到你会到了伦敦,成了百万富翁、当了名人了!好嘛,这可真是把天方夜谭重演了一遍。伙计,我一下还转不过弯子来,没弄明白;容我点时间来理理脑袋里头这一团乱麻。”“可是明摆着,你比我混得也不赖呀。我自己也弄不明白。”“好家伙,这真是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是吧?哎,咱俩上矿工饭馆才不过是三个月以前的事呢——”“不对,是上快活林。”
“没错,是快活林;是过半夜两点钟去的,咱们赶那些增资文件用了六个钟头,然后到那儿去啃了块肉骨头,喝了杯咖啡,那时我想劝你跟我一起来伦敦,还主动要替你去请长假,外带为你出全部路费,只要那笔生意做成了,再给你好处;可是你不听我的,说我成不了,说你的工作断不得,一断,再回去的时候就接不上茬了。可是如今你却到这儿来了。稀奇稀奇!你是怎么来的,你这种不可思议的地位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呢?”“啊,纯系偶然。说来可就话长了——怎么说来着?简直是一篇传奇。我会原原本本告诉你,不过现在不行。”“什么时候?”
“这个月底。”
“那还得半个月呢。对一个好奇的人来说,这胃口吊得可太过分了。就一个星期吧。”“不行。慢慢你就知道到底是为什么了。接着说,你的生意怎么样了?”他的精神头马上烟消云散,叹了一口气说:“你说得可真准,亨利,说得真准。我要不来才好呢。我不想提这件事。”“你不讲可不行。今天咱们走的时候,你一定要跟我走,到我那儿去呆一夜,把事情都讲给我听。”“啊,让我说?你这话当真?”“不错,我要从头到尾地听,一个字也别落下。”“太谢谢你啦!我在这儿混到这个地步,不成想又碰到有人用言辞、用眼神关心我、关心我的事了——上帝!就为这个,你该受我一拜!”他用力握住我的手,精神振作起来,此后就心境坦然。高高兴兴地准备参加那场还没开始的宴会了。不成,又出老毛病了——在荒唐、可恨的英国体制下,这种问题总要发生——座次问题解决不了,饭就开不成。英国人出外赴宴的时候,总是先吃了饭再去,因为他们知道风险何在;可是并没有人告诫外来的客人,这些外来客就只有自讨苦吃了。当然,这一次没人吃苦,因为大家都赴过宴,除了赫斯廷斯以外都是老手,而赫斯廷斯自己在接到邀请时也听公使说过:为了尊重英国人的习惯,他根本就没有备正餐。每个人都挽着一位女士,鱼贯进入餐厅,因为通常都是这么干的;然而,争议就此开始了。绍勒迪希公爵想出人头地,要坐首席,他说他的地位高过公使,因为公使只是一个国家、而不是一个王朝的代表;可是我坚持自己的权利,不肯让步。在杂谈栏里,我的位置高过皇室成员以外的所有公爵,据此我要求坐那个位子。我们各显神通争执了一番,解决不了问题;最后他不明智地想炫耀自己的出身和先人,我算清他的王牌是征服者威廉,就拿亚当来对付他,说我是亚当的直系后代,有姓为证;而他只不过是旁支,不光有姓为证,还能从他并非悠久的诺曼人血统看得出来;于是我们大家又鱼贯回到客厅,在那儿站着吃——端着沙丁鱼碟子和草莓,自己凑对,就这样站着吃。在这里座次问题没有那么严重;两位地位最高的客人掷硬币猜先,赢的先吃草莓,输的得那枚硬币。地位次之的两个接着猜,然后又是以下两位,依此类推。用完小吃以后,搬过桌子来打牌,我们打克利比,一把六便士的彩。英国人从来不为玩而玩。假如不赢点什么、输点什么——至于输赢什么倒无所谓——他们决不玩。我们度过了一段美妙的时光;当然说的是我们——朗姆小姐和我。我让她闹得魂不守舍,只要手里的牌超过两顺,我就数不清楚了,自己的分已经到了顶也看不出来,又接着从旁边的一排插起,这样打下去本来是把把必输,幸好那姑娘彼此彼此,和我的情况一模一样,你明白吗?于是我们两个人的得分总是到不了顶,分不出个输赢来,俩人都不在乎、也不想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只觉得彼此都很快活,其余的我们统统不闻不问,也不愿意让人搅了兴头。于是我告诉她——我真那样做了——告诉她我爱她;她呢——嘿,她臊得连头发根都红了,不过她喜欢着呢;她是说了,她喜欢。啊,我何曾经历过如此美妙的夜晚!每打完一把,我算分的时候,总要添油加醋,要是她算分,也心照不宣地和我一样数牌。喏,就算我说“跟两张牌”这句话,也得加上一句“哇,你真好看!”她呢,一边说“十五得两分,十五得四分,十五得六分,还有一对得八分,八分就算十六分,”一边问:“你算算对不对?”——她的眼睛在睫毛后头瞟着我,你是不知道:那么温柔,那么可爱。哎呀,真是太妙了!不过,我对她可是襟怀坦白,光明正大。我告诉她,我连一个小钱都没有,就有一张她听说过的、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百万大钞,而且,那张大钞还不是我的,这让她非常好奇;我就悄悄地把前因后果统统给她说了一遍,把她笑了个半死。我搞不清楚她到底笑的是什么,反正她就是一个劲儿地咯咯咯直笑;隔半分钟,就有什么新的情节让她觉得可乐,于是我只好住嘴,给她平静下来的机会。嘿,她都快把自己笑傻了——她真是这样;我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笑的。我是说从来没见过一个痛苦的故事——一个人的烦恼、焦急和担心——竟然制造出这样的效果。看到她在没什么高兴事的时候居然还能这么高兴,我对她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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